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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學論文(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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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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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1篇

題目:論良心教育:破解我國法學教育困境的一個新視角

我國法學教育是為司法機構輸送法律菁華的重要管道,法學教育質量的好壞關乎司法體制運轉的良莠,關系社會的公平正義能否得以實現,公平之于社會的意義,培根有言,“一次不公的判斷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猶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斷則把水源敗壞了。”①[英]弗·培根:《培根論說文集》,水天同譯,商務印書館 1983年版,第193頁。但層出迭現的司法腐敗現象亦從某個層面折射出我國法學教育中暗藏的弊病,此時此際,有必要對該類泛化現象及隱匿于背后的緣由予以窮原竟委。筆者以為,其中一個頗為重要的誘因是法學教育中存在著根本性闕如即價值觀培育的缺位,故提出重塑法學教育的價值觀,希冀對改善法學教育、維護司法公正有所裨益。

一、司法弊相叢生:法學教育價值觀缺位之映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法學教育快速恢復并迅猛發展,法學院系及其招生人數由1977年的區區 3 所、在校生只有 576人,發展到如今,明確設立法學本科專業的院校達 500 余所(還不包括獨立院校以及各類法學??圃盒?,在校生(含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達 30 余萬的規模。①徐顯明:《中國法學教育狀況》,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6年版,第1頁。蓬勃發展的法學教育為我國司法實務部門源源不斷輸送了大量的專業人士,尤其是進入本世紀以來,隨著法學本科、法學碩士及法學博士教育三個層次的大幅度擴招,以及《法官法》、《檢察官法》的修正,要求法律從業人員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因此,學歷教育的迅速發展和法律執業門檻的大幅提高使得我國司法機關中充盈著具有高學歷的法官和檢察官,其中也不乏學者型、專家型法學精英。較之于以往的大批復轉軍人進入司法機構的時代,如今司法從業者整體質素在專業化程度上有了質的飛躍,這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司法人員專業素養的提高本應帶來的是辦案水平的提升、司法環境的凈化以及司法公信力的樹立,但事與愿違,顯現于眼前的并非是我們理想的圖景。現實中,我們觸目所及的是,因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而落馬的司法者可謂層出迭現。據統計,自 2001年以來不同級別法院主要領導的腐敗案件,在不到十年的時間,從最高法院到區、縣級法院,就有 62名法院主要領導違法犯罪和 10 起法院集體腐敗案。本應是代表司法操守高尚、擁有指導基層法院工作職能的中、高級以上法院卻成為違法犯罪的重災區。其中,最高法院副院長 1人,高級法院院長 4人、副院長 5人,中級法院院長 17人、副院長 21人。①李健:“論社會轉型發展時期法官司法良知的重要性及其養成”,http//www.legaldaily.com.cn/zt/content/2010-09/29/content_2308303.htm?node=25829。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的報告,在2003年以前的5年中,全國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全部刑事案件共 360 多萬件,如果按照全國 13 億人口算,這個數字意味著平均大概每400 個普通民眾中有一個涉嫌犯罪。其中,全國各級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國家工作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的案件 20 萬件左右,如果按平均每 30 個人一個國家工作人員計算,這意味著在我國 4000 萬國家工作人員,每 200 個人就有一個涉嫌犯罪。同期,涉嫌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等職務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將近 2.5 萬人。如果按我國有 200 萬司法工作人員計算,這個數字意味著每 100 個司法工作人員就有 1.25 個涉嫌犯罪。換言之,2003年以前的5年中,司法工作人員犯罪率(1.25%)是普通民眾犯罪率(0.25%)的5 倍!②陳忠林:“惡法非法——對傳統法學理論的反思”,載《社會科學家》2009年第2期。由此可知,在我國出現一種或許出乎絕大多數法學教育者和研究者意想的悖像,那就是學法越多的人越容易犯罪。面對時下一大批享譽專家型、學者型稱號的高級別法官如黃松有、張弢、劉青峰、唐吉凱等相續落馬之現實,我國著名法學家梁慧星先生曾痛心疾首地指陳,“現在這些貪贓枉法的不是轉業軍人,大多都是法學科班出身!”③梁慧星:“司法腐敗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黃松有案是司法界恥辱”,載《南方都市報》2009年3月8日。與未受專業規訓的人對照而言,備受專業熏陶的司法人員并未如同我們所期望的那般廉潔公正,反而變本加厲甚或肆無忌憚地玩弄司法技藝、研鉆法律罅漏。對此,史尚寬先生曾對法官之品格有精辟的論述:“雖有完美的保障審判獨立之制度,有徹底的法學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誘,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則反而以其法學知識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為虎附翼,助紂為虐,是以法學修養雖為切要,而品格修養尤為重要?!?/p>

①史尚寬:《憲法論叢》,榮泰印書館 1973年版,第336頁。海南省高級法院院長董治良也尖銳地批評:“有的法官別說司法理念、價值取向,連起碼的良心都丟失了,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②周士君:“法官良知丟了是最可怕的事”,http://news.163.com/08/0225/09/45HNL4DS000121EP.html。司法景況無疑是法學教育的折射與反映,我國有學者曾指出,有什么樣的法學院,就有什么樣的法院;有什么樣的法學教師,就會有什么樣的律師。如果說,教育決定著一個民族的未來,那么法學教育的特殊意義就在于,它還決定著國家法治的進程和走向。

③韓瑩瑩、支振鋒:“法學教育,繁榮背后的陰影”,載《民主與法制》2006年第5期。由此可見,法學教育一派如火如荼的繁榮景象背后潛伏著巨大隱憂,若不嚴加控制,預其必如燎原之火,一發而不可收拾。終至作為現代文明社會解決糾紛的最后一道防線即司法防線潰決失守,由此引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將是世風日下、社會矛盾加劇、沖突事件頻發,構建公平、合理的和諧社會也勢必化為泡影。

二、良心教育:法學教育價值觀之重塑

我國現時的法學教育在專業化的道路上且行且遠,但其結果卻是法學教育目的與結果背離乃至悖反,可謂南轅北轍。造成這種困境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法學教育中價值觀的缺位或虛置是其中一個主要緣故?,F時我國法學教育一味地灌輸專業知識,強調法律在器物層面的技術操作,卻疏略法律人首先作為人所應當具有的基本價值觀(即良心),經此訓化的法律人多對人類基本價值觀即良心不以為然或漠然處之,既無道德倫理遵循,也無世俗法則敬畏,在其荒蕪的精神世界中惟一信念便是權力貼現主義與投機主義,因而哪管以后洪水滔天,恣行無忌,追求當下的片刻享受與快感。徐顯明教授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司法腐敗要從法學教育上尋找源頭,認為“司法腐敗與缺乏職業倫理教育有極大的關系。一個人的倫理水平不是通過知識來獲得的,而是遵循某種訓練路徑。人的有德與高尚是在消除對己義務的沖突中被馴化出來的,沒有這一過程,便沒有高尚”。

①韓瑩瑩、支振鋒,同前引文。當良心教育缺席時,映射到司法實踐便是蜂出并作的司法亂相和前赴后繼的司法腐敗,以及所謂的“情理是情理,法律是法律”的割裂狀態。就時下流盛于法學理論中的所謂的“法不容情”、“情理是情理,法律是法律”,我國學者孟勤國教授作了有力的駁責:“公與不公,存乎于法官之心。同樣的法律,在不同的法官手中常常有不同的效果,起作用的是法官的良知與能力。切莫相信什么‘情理是情理,法律是法律’之類的虛言,仿佛是因為嚴格執法才造成結果的不合情理。情理與法律,其實一脈相通,……問題只在于法官有無足夠的良知與能力把握法律的旨意和與情理之間的內在聯系?!?/p>

②孟勤國:“判決是法官良知與能力的鏡子”,載《法學評論》2000年第5期。陳忠林教授也指出,現代法治歸根結底應該是人性之治、良心之治,而絕對不應該歸結為機械的規則之治;我們要實行法治,要堅持罪刑法定原則,但絕不能將法與理對立起來,絕不能顯失公平、絕不能違背常理、絕不能不顧人情;我們的法律是人民的法律,絕不應該對其作出根本背離老百姓所認同的常識、常理、常情的解釋。

③陳忠林:《刑法散得集》,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37頁。據此,我們可以得出,我國目前法學教育的根本秕謬在于價值觀涵育之缺失,疏略了法律人作為人所應該具備的最基本的是非觀亦即良心,良心是維護正義的法官不可或缺的靈魂要素,意大利學者克拉瑪德雷曾語重心長地指出,法官不應把法律看做來自天國的外物,而應在自己良心中找到法律的寄生之所。

④[意]皮羅·克拉瑪德雷:《程序與民主》,翟小波、劉剛譯,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版,第27頁。而德國學者耶林則認為,假如一個國家的法官階級整體上及絕大多數都能被忠于職守及良知的精神所主導,而且這種精神是可在法官執行職務時予以發展與增強——亦即國家有此制度存在時,那么即使仍有一小部分法官不免于虧于職守及操守不良,那么現實上所產生的危害,也就不會太大了。

①陳新民:《公法學札記》,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1年版,第296頁。對司法良心的申重不僅僅囿于法律人的閎言高論,綜觀域外立法,二戰后,已有部分國家或地區對司法者明確提出了良心的要求,如《司法獨立世界宣言》規定,“裁判者在進行司法裁判過程中,只能服從法律的要求及其良心的命令,不受任何來自法院內部或外部的影響、干預或者控制”,日本憲法、韓國憲法均有要求法官依照良心獨立審判的規定,而我國臺灣地區法院的院標上面銘刻著“正義、良知、榮譽”六個字,這些規定無一不昭示著良心在法律實踐中的重要性。對于法律人而言,比法律更重要的是良心,專業技能較之于良心永遠退居次席,如卡爾·卡拉斯(Karl Kraus)認為“僅僅要求法官要用最好的智識和良知來裁判,是不夠的。應該規定法官僅需要那些最小的智識,而需要那些最大的良知”。

②陳忠林:《刑法散得集》,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312頁。我們甚或可言,若不得不在講良心而不懂法與懂法而昧著良心斷案的司法者之間作不二抉擇,我們寧愿選擇前者而鄙棄后者。個人的良心與社會的良心是一體兩面,法官解釋社會良知,在法律中實現它,這么做的時候,卻也有助于其解釋的社會良知的形成和修正。

③[美]卡多佐:《法律的成長——法律科學的悖論》,董炯譯,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2年版,第54頁。在此意義上,法官代表著社會的良心、國家的良心。法官唯有依照良心來理解和適用法律才能達到情、理、法的統一,從而使社會公眾信服,提升司法公信力?;仞佒练▽W教育,其基本要求則是必須以良心教育為導向,勉力塑造法律人的完整人格。

三、結語

總合而言,再邏輯嚴密的法律或再優美動聽的法學理論在匱乏良心的法律人手中都易淪為其徇私枉法、謀求私利、肆虐橫行的工具或借口,唯有良心才是司法正義與社會公平的守護神,因此,重塑我國時下法學教育的價值觀勢在必行也刻不容緩,價值觀教育是我國法學教育必須正視的一個環節,也是無法回避的一項議題,提倡良心培育必將成為我國整體法學教育的精神支柱與價值核心。良心教育不僅僅體現在教師的耳提面命、諄諄教誨中,還應從哲學、歷史、文學、藝術、政治等其他人文社會學科涵育,這就需在高校踐履通識教育,拓展學生視野,夯實其人文知識基礎,使其萌發進而最終抱持對人類歷史與現實苦難的悲憫之情懷及對崇高美好事物的向往和景仰之情愫,由此養成具備深切的人文關懷與社會關懷,良心也就水到渠成、自在其中。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2篇

題目:基于法學教育模式的法學教育目標思考

摘要:法學教育目標的確定向來處于兩難境地,由于各國法學教育體制和法律傳統的不同,形成不同的教育目標和教學模式。本文基于法學教育模式的法學教育目標進行探討。

關鍵詞:法學教育;教學模式;教育目標

到目前為止,可以說中國法學教育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大規模的局面。然而,面對這種空前的、盲目的、大規模的發展,法學教育除了有“泡沫成分”的虛假繁榮以外,其中的諸多矛盾也顯現出來,尤為突出的是法學教育的核心問題——法學教育目標的確定。

一、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精英教育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法學教育培養目標定位并不明確, 普通高等學校的法學教育實行的是素質教育, 而非精英教育。

面對法學普法教育的現狀, 借鑒西方法學教育之經驗實行精英教育是當代法學教育改革的基本目標。所謂法學精英教育, 是指為適應現代法治的要求, 以專業化和職業化為背景, 以培養具有高度卓越的法律素養、實踐能力和人文精神的法律職業群體為使命和目標。精英化教育是法學教育的發展趨勢, 這是由法治社會發展的要求和法律職業本身的特點決定的。法律職業承擔著維護社會公正正義、捍衛公民權利和防止權力腐敗的法治任務。在現代社會, 他們不僅實際操作著法律機器, 而且保障著社會機制的運作, 整個社會的法治狀態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他們的工作和努力, 這必然要求法學教育的精英化。法律人才肩負的重大歷史使命和神圣的職責在客觀上要求他們必須具備高度專業化、職業化和同質化的高素質。

法學精英教育, 本質上是針對法律人才的高質量要求進行的教育。這種教育的內容包括法律職業者所應當具備的法律信仰、道德、人文精神、專業知識理論、心理素質以及行為方式等。在法學教育近乎“ 泛濫” 的當下, 實現法學教育的精英化:首先, 是法學院系的精英化。為了實現法學精英教育的理想目標, 應當遏制法學院系無限制地盲目擴張。我國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學專業的特殊性制訂《高等學校法學專業設置標準》, 沒有達到標準的高校不得設置法學專業。具體的院校精英化標準包括法學師資、法學圖書資料及法學教育設施。其次, 對于現有高校已開設的法學教育, 要按照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制定的《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法案》和《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教學工作優秀評估法案》規定的各項指標體系和測評標準, 進行嚴格評估, 對各法學院校進行等級劃分。對于核心指標不達標的學校, 實行一票否決。通過評價機制, 把一些師資隊伍量少質差、教學條件嚴重缺乏、課程設置隨意、教學管理失范、教育質量低劣的法學院校淘汰出局。限定合格的法學院系在三到五年內建設晉級到優秀級別, 對到期不能實現的, 采取限制其所發文憑的法律效力、不允許該校的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參加司法考試, 甚至撤消該法學院(系) 等強制性措施。

二、法學教育的培養模式:復合型人才

我國社會經濟飛速發展, 紛繁的法律事務和復雜的法律關系往往需要包括法學在內的兩個以上學科知識的綜合運用, 單一的法律知識已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 如果攻讀法律的學生不精通一般政治學理論、不洞察政府的結構及作用, 那么他就難以領會和處理好行政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如果他不了解本國歷史, 就難以準確預測法制化的規律和進程, 從而就限制了它對法律問題的價值判斷。如果他沒有接受較為系統的經濟學訓練, 就抓不住經濟生活中法律問題的核心和性質, 難以準確應用民商法、經濟法、勞動法等法律去解決實際的利益和糾紛。”因此, 法律職業教育要求面向全社會和各行業培養大批既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又具有本行業專業知識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將打破長期以來專才教育與通才教育相對立的僵局, 為法學教育理論和實踐注入新的活力。在法學職業教育的導向下, 構建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 是我國高等院校法學教育的必然選擇。

改變傳統的培養模式, 確立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 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 比如英國和歐陸的LLB 模式、北美的JD模式以及澳大利亞的雙學士模式等。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我們認為應采取以下措施:

設置合理的課程體系是實現人才培養模式的關鍵, “專才教育” 模式的課程比較單一,法學專業課程占絕對主導地位。這樣的課程體系對于培養適應各類工作崗位的復合型法律人才是極其不利的, “ 通才教育” 模式的課程設置比較寬泛, 缺乏針對性, 不符合職業教育的明確指向。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的課程設置要解決好通選課和專業課的比例問題, 同時兼顧專業課中的必修課與選修課的關系問題。專業基礎課的充實到位, 對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至關重要, 而選修課的多少對開拓學生的知識面大有裨益。在教育部所定的14 門法學核心主干課程教學外,增加通選課的比例。比如, 把中國傳統文化概論、社會歷史學、經濟學、管理學、邏輯學等作為必修課或限制性選修課;應用文寫作、美學基礎、音樂、美術、心理學等作為選修課程。復合型法律人才只有具備社會、經濟、哲學、歷史、心理、藝術、文學等豐厚知識儲備, 才能更好地認識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法律實務, 才能成為合格的法律精英。與此同時, 注重實踐教學課程, 扭轉實踐教學流于形式的狀況。法律本質上是實踐之學, 實踐教學對于提高學生的知識理解能力和實際應用能力至關重要, 是將紙上談兵變成實戰能力的必經之路, 是將學生培養成復合型人才的關鍵環節。此外, 法律職業者的職業倫理和道德水準也是在法律實踐中經潛移默化逐漸形成的, “ 司法倫理一定是訓練出來的, 這種訓練是在無數次的義務沖突中完成的?!币虼耍?我們要在課程設置中加大實踐教學課程的比重, 完善模擬法庭審判、大力開展案例教學、引入法律診所教學等模式, 充分重視法學教學實踐的質量和效果, 發揮實踐教學應有的作用。

三、結語

中國法學教育既要考慮本國實際情況,又要考慮國際環境,應當實行“素質教育為基礎和與職業教育相結合”的教育目標。同時,合理、科學、實用的法學教學方法的采取,包括法律職業教學方式的借鑒,有關教學計劃的設置,師資隊伍的培訓等,將是實現法學本科教學目標的必須。

參考文獻:

[1]郭德香.論國際先進法學教育模式對我國改革之借鑒[J].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3(02).

[2]趙新穎.法學教育模式的比較研究——兼論我國法學教育模式的選擇[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11(07).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3篇

題目:說理教育法的有效運用

摘要:說理教育法作為黨在長期思想政治教育實踐過程中形成的典型正面教育方法,在當前思想政治教育活動中依然具有生命力。在新的時代背景下,說理教育法的有效運用面臨著來自教育內容選擇、方法運用等方面的障礙,探索促進說理教育法有效運用的策略是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質量和水平的關鍵舉措。

關鍵詞:說理教育法;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運用

在長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實踐過程中,中國共產黨形成了多種典型的正面教育方法,其中說理教育法在現當今思想政治教育活動中依然占據了重要的地位,是首要運用的方法,其有效運用的程度直接影響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質量和水平。而在新的時期和階段,教育對象、教育主體等思想政治教育系統要素出現了一系列的變化,因此,我們需要更加系統、準備把握說理教育法的科學內涵,找到并分析解決說理教育法在實踐過程中有效應用的阻礙,以進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一、說理教育法的基本內涵

毛澤東早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一文中,就對說理教育法進行了本質性的內涵揭示,并提出要用說理教育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的矛盾和爭論,“凡是思想性質的問題,凡是屬于人民內部的爭論問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只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而不能用強制、壓服的方法去解決”。在現代思想政治教育中,說理教育法是指一定的組織或個人作為教育者通過語言表達、闡釋、傳遞相關思想理論,以提升教育對象思想道德素質的方法和藝術[[1]]。主要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1.說理教育法是主體間的雙向互動和交流

說理教育法也被稱作為“灌輸教育法”,列寧對于“灌輸”的認識中指出,“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運動”,灌輸是說理教育法的重要特征,但是我們需要正確認識灌輸的內涵,灌輸其實是是一種多向度、多途徑的教育理念,而不是一種純粹的方法藝術。說理教育法并不是單向度的理論灌輸,部分教育者認為,說理教育法的任務就是把思想理論“說”給教育對象聽,而并不關注教育對象有沒有“聽”進去。事實上,說理教育法是教育者和教育對象雙向的互動和交流,既是教育者向受教育者傳遞價值觀,受教育者接受教化的過程,同時又是教育者不斷接受信息反饋,逐步鞏固自身理論系統,提升教育方法實效性的過程。首先,教育者向教育對象傳播理論知識和價值觀認識,教育對象在教育活動的進行過程中深化對于某一思想問題的認識,運用馬克思主義思想方法認識和解決自己遇到的實際問題,進而更層次地探索自己的人生價值和信仰追求的問題。其次在現如今復雜的社會形勢下,教育對象面臨著多元價值觀和道德觀的誘惑,教育對象在接受價值觀影響的同時,想要轉化為相應的道德行為,還存在一定的困難,此時還需要教育者更加耐心的進行引導和說理,在認識轉化為實踐,實踐轉化為更高層次認識的過程中不斷提升自己的思想品質。最后,教育者在說理教育的過程中,不是單方面地向教育對象呈現專業術語和理論概念,而是在改變教育對象思想和認識的過程,同時教育者在收到受教育者反饋的過程中,不斷調整自己的教育方法,提升自己的說理語言和手段使用上的合理性,從更高層次上鞏固和提升自己的知識體系和理論素養??傊?,思想政治教育的說理教育法絕不是單向度和單方面的,而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主體間的雙向互動和交流。

2.說理教育法重視理論對教育對象的價值養成與培育

說理教育法的核心是向教育對象傳遞主流思想理論,但其理論傳輸的目的在于對教育主體的價值養成與培育,而不是單純的道德知識傳播和理論思辨。在說理教育過程中,思想政治教育者闡述道德準則以及馬克思主義理論知識等,通過認知促進、情境體驗等機制來引導教育對象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升其思想道德素質,促進其道德行為的轉化。很多人認為說理教育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對教育對象的理論灌輸和知識傳播,即只要使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對象接收到相關的道德知識和理論知識,學習到教學目標所要求的理論知識和道德知識即可,這種認識是對于說理教育法作用的片面認識,不利于說理教育的有效進行和長遠發展。說理教育法作為典型的正面教育法,其實施過程中更加注重對于教育對象的價值養成和培育。思想政治教育作為人的實踐活動,其目的是不斷提升人們的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奮斗,作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之一的說理教育法,其方法運用的主旨與思想政治教育目的具有一致性,是為了最大程度地傳播社會主義主流價值觀以及馬克思主義理論體系,培育和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人們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以及道德素質,增強人們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責任感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感。

二、說理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有效運用的障礙分析

就當前思想政治教育實效性來看,說理教育法作為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運用的教育手段,并沒有充分應有的教育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當前說理教育法的教育理念創新性、實踐方式有效性、教育主體針對性、教育內容生活性等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和問題。

1.部分教育者運用說理教育法的理念滯后

思想政治教育實踐的理念是教育主體對教育內容、教育方法以及教育對象等系統要素及其活動現象進行理性認識的結果,是某種觀念或者思維的具體形成物,理念對于主體對實踐活動的決策、計劃、實施具有重要的影響。部分教育者對于說理教育法滯后的、固化的認識,嚴重的制約了說理教育的有效運行,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一是認為說理教育就是“灌輸”教育。當前部分教育者存在把說理教育當作單向的灌輸教育的現象,認為說理教育法就是“我說你聽,我打你通”的教育模式,由此導致只強調價值觀傳播中的“應該”,而忽略了“是什么”以及“為什么”、“怎么做”的因素,演變了道德說教,降低了方法運用的有效性。二是認為說理教育就是理論傳輸。當前部分教育者認為說理教育就是使教育對象掌握社會所要求的道德理論知識即可,事實上,教育者作為教育主體之一,既要承擔選擇、創新教育內容的責任,還要將社會所要求的價值信仰、政治認識和道德規則內化為教育對象自身的思想認識和價值體系,促進其價值的養成和道德行為的轉化。三是否認說理教育的合理性。部分教育者由于自身對說理教育法的內涵認識不足、以及缺乏運用說理教育法的藝術手段,而對說理教育法產生反感甚至棄用,否認說理教育存在和運用的合理性。

2.說理教育法有效運用方式的創新性和適應性不足

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外部環境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變化,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系統中的各個環節和要素都要根據客觀環境的變化,作為相應的調整和創新,但顯然,目前說理教育法有效運用方式的創新性和適應性還存在較大的不足。首先是關于有效運用的創新性不足的問題。目前傳統的說理教育法大多停留于擺事實、講道理的語言闡釋層面,只是通過口述或者宣講的方式,把相關的理論知識傳遞給教育對像。部分教師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的意識不強,缺乏對語言藝術的追求,缺乏對校園微博、公眾客戶端的重視,總體來說,說理教育法的運用存在形式比較單一、方法比較局限的缺點,不利于思想政治教育說理教育法實效性的提升。其次是關于說理教育法有效運用的適應性不足的問題。適應性不足主要是指在說理教育法的運用過程中,教育者對當前思想政治教育新的發展形勢缺乏關注,沒有關照教育對象的發展需要和訴求,沒有關照當前教育對象現實生活中所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不適應教育對象多元發展以及社會環境變化發展的客觀現實,從而導致說理教育常常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參考文獻:

[[1]] 潘莉.論說說理教育法的作用機制[J].教育研究,2014(1).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4篇

題目:法學教育中教育改革策略探討

摘要:法學專業就業難題根本原因是法學教育,這和法學教育自身的教育方式過度公式法相關。老師對法學專業的學生畢業就業前景剖析環節中,發覺法學教育制度的難題通常是并沒有融合社會市場經濟的需要,招生規模過度龐大與此同時,培養學生模式單一,并沒有對于法學設定相匹配專業課。法學教育的變革應當緊隨在我國現階段經濟增長的要求,從各個上進行法學教育的變革來設計。

關鍵詞: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具體策略

引言

改革創新開放迄今,法學教育工作人員要實現法學教育品質的提高,構成了普通高等法課堂教學為主導,成年人教育、崗位法學教育等各層次方式的法學教育管理體系,從而實現為祖國培養法律人才的效果,才可以促進在我國法制社會的全方位搭建。

1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

1.1目標方向不足

一直以來,在我國法學教育建立了遠大抱負,但忽略了法律職業特殊性和專業能力等多個方面。傳統法學教育對法律法規從業者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職業道德規范并沒有明確提出明確規定。除此之外,與法律總體目標對比,該類培訓目標事實上徹底突顯其政治意義,關鍵理論是培養獨裁和法學大神。因而,它無法清除法學規范產生的持續危害。

1.2法學教育與職業需求不符

我們國家的法學教育與法律資格現在還沒有立即必定地聯絡,法學教育與法學界的溝通不夠深層次。因而,在中國獲得法學專業資格證書但實際上從業法律職業的人少之又少,這顯然體現了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輔相成的情況發生了一定的阻攔影響。

1.3法學教育結構層次不科學

在我國各個法學教育對減輕大眾對侓師市場需求的工作壓力也起到了非常大的促進作用,但是和法律職業同質化現象需求產生分歧,影響到了有關的法律工作。除此之外,現階段我國的法學院盡管明面上給予與歐美國家資本主義國家同樣的法學教育,但師資隊伍、教育標準、學習培訓時限、培養規范、學生來源等多個方面存有明顯差別,展現了法學教育構造的隱秘性。在我國法學教育盡管還處在發展過程,但獲得很大的發展,但不成熟的教育方式決定著法學專業的學生的素養。長久以往,不但會危害法學教育的穩定發展趨勢,消耗社會發展教育網絡資源,也影響法學生發展前景。

2法學教育改革創新的實際構思

2.1要確定法學教育的經營理念

法學教育的效果,不管怎么說是我們培養高水平的法律人才,這會直接關系到法學教育的出現,這最先包含法律職業特殊性。恰好是法律職業特殊性取決于法律職業發展的途徑與目標,取決于法學教育創新發展的總體目標、方位工作任務,取決于法律法規教育創新發展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則和基本模式,從而達到法律人才正確培養。由于法學教育不但要給社會培養適用法學專業的專業人才,也在為研究方法自身培養研究型人才,這個時候就需要法律知識培訓來調合這倆規定,不同類型的教育水準有著不同的規定。具體來說,大學本科法學教育偏重于達到應用性法律人才的需要,而碩士研究生法學教育則偏重于達到研究型人才的需要。法學教育的效果一定要和我國經濟發展具體緊密結合。改革創新開放后,在我國逐漸確立法制建設任務和實施戰略。因而,在初級階段,法學教育要融入法制的需求,培養法制標準的法治理念,培養支配權現實需要的思想意識,培養必須的法治理念,真真正正達到在我國法制時代的發展。

2.2健全法學教育的構造

因為改革創新開放之后對侓師極大的要求無法通過普通高等法學教育在短期內達到,構成了現階段多層面、多種渠道、多類別的法學教育構造。這類教育構造的錯亂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法學教育的乏力償還債務,但長遠來看無助于提升法學教育的總體品質。近些年,這樣的事情事實上早已表現出了好多個嚴重后果,包含法學院大學生就業難。為了應對法學教育發生艱難的局勢,必須積極主動融合和改進已有的法學教育構造,在近日逐漸取代基層的法學教育,構建以法學教育為主體的法學教育與普通學校,以高校法學院為主導平臺的法學教育構造。將已有的初中、專科等成年人教育方式逐漸取代或轉到別的組織,稱之為純職業培訓機構。

此外,伴隨著法學院數量逐年遞增,法學院大學本科教育應當選用通俗化培養方式,而非精銳培養方式。但是,因為國家對法學教育的大規模資金投入,使我們教育運作模式并沒有本質提高顯而易見不太合適。培養最出色法律人才來解決這些問題的試點項目可謂是開創性的。在我國法學高教育已實現卓越人才與一般優秀人才培養結合的開創性新理念,教育部往往促進這一點,就是為了給予達到多元化專業人才,進行法學綜合性優秀人才培養方案。

2.3搭建全方位的法學教育方式

在法學教育方式上,要逐漸變化以目前傳統式教學策略為主體的目前教學策略,法律職業與法律職業之間的關系教育具體內容必須緊密配合,重視培養學生們的法制信仰、法治觀念和法治理念,培養觀念超前的、品格高尚的高層次侓師。

2.4完成法學教育自我管理

現階段我國政府引導的教育管理機制,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法律法規的變革。高等院校仍是行政機關的附屬機構,在教什么和怎么教層面欠缺應該有的管理權。僅有深層次開展深化改革,讓法學院單位真真正正具有教育管理權,法學教育才可以依據客觀性局勢的改變做出必須的調節,產生多種多樣而與眾不同規律,融入中國社會的一體化必須,反映教育方式的優勢。

2.5需要調整法學教育地方化的現象

對于法學教育文化整合的態勢,在我國有關部門應當保持警惕。在提升法學院辦學自主權的前提下,提升各法學院的人才資源,采用統一提前準備驗證標準、開設全國各地法學院、權威認證等宏觀環境和宏觀經濟措施有關職業資格考試。實際在系統上,不管法學院隸屬大學特性怎樣,全部法學院都由我國統一管理,國家實行財政局統一撥款教育經費預算,做到在我國法制社會的穩步發展。

2.6參考外國優秀法學教育工作經驗

我們國家的法學教育發展趨勢并不是由我國經濟發展下去,是以歐美先進我國引入的。因此,就目前發展趨勢的情況看,我們自己的法學還處在生長發育環節,應對法學教育可能發生的難題,就需要勇于參考幾百年來世界各國前沿的法學教育工作經驗,融合我們國家的具體發展趨勢,持續進行法學教育推廣。僅有讓法學真真正正吸收其他科目的進到,僅有維持開放的態度,我們國家的法學教育才會有更廣闊的視野,才可以在不斷的溝通交流中成長與發展。

結語:

法學教育將來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法學教育要用質量與特點來達到法學教育的高速發展,應對可能發生的艱難要敢于面對并認可發生的不足,一定要避免過度功利的教育方法,由淺入深的教學方式更能體現出法學教育效果。要確定法學教育目標,基本建設高水平的教師隊伍,對法學課和教育方式進行全力改革創新,要產生法學自已的教育特點,這樣才可以遭受學生們鐘愛,完成法學教育的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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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賈蕊.高職院校法學課程教學模式改革探析[J].陜西教育(高教),2021(3):65-66.

[3]林一,翟逸凡.大學生創新創業對商法教育教學的訴求調查與改革路徑[J].航海教育研究,2020,37(01):82-87.

[4]何睦鄰,劉瀟.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模式探索[J].創新創業理論研究與實踐,2020,03(03):130-132.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5篇

題目:初中道德與法治情感教育法的運用研究

摘要:將情感教學法廣泛運用于初中道德與法治課堂對學生思想情感的培養及其心理品格的形成和完善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因此,本文將對情感教學法的運用進行更為具體的研究,以供大家參考。

關鍵詞:初中道德與法治;情感教育法;教學理念;

在新課改課程標準的實施背景下,各學科都需要加強對學生三維目標的培養,初中的《道德與法治》課作為學校宣傳德育的主營地,不僅要向學生講授理論知識,更要努力促使學生形成良好的德行和健康的心理,旨在成為一個全面發展的人。因此,教師要思考如何充分利用情緒和情感這一非智力因素,將情感教學法有效的運用于整個課堂教學的過程之中,在充分調動學生主體性的基礎上,把抽象的理論知識直接轉化為學生淺顯易懂的話語,來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教學的效果。

一、教師要徹底貫徹落實學生為主體的教學理念

通過對調查問卷結果的分析,我們能夠看到有部分教師引用的案例沒有考慮到學生實際狀況,導致學生對知識點的把握不夠,只有堅持以學生為主,教師才能變成促進學生自主探究的引領者,從而引發學習者對學問的探索欲望,促進素養的達成。因此,講堂中教師要更正單方面傳授知識傾向,用貼近學生現實的案例,施展學生主體作用。例如:在講授《法律在我們身邊》一課時,教師可以利用學生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為和社會違法犯罪的熱點等具體事例,引出不良行為和違法行為的差異,讓學習者養成知法懂法的好習慣。從學生的角度出發,既可以提高學生對抽象理論知識的理解,又能滿足學生的情感需求,實現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

二、尊重學生情感需求,促進情感教學法靈活多變

在新課標的要求下,使學生變為一個全面發展的人是新時代下賦予教師的使命。教師想使教育的效率性達到最好的效果,就要不停的探索學習者的情感需求,然而學生的情感需要也隨著年齡而變化的。如:六年級的學生剛踏入中學的校門,對身邊的一切都充滿了新奇,這時教師可以采用做游戲、角色扮演等寓教于樂的情感教學方法,激發起學生的求知欲。對于七年級學生,在適應了中學生活后心態也愈漸平穩,這時老師更要關注學生的心態變化,觀察學生生活中發生的事件,積累素材,用以境促情的方法,創造符合七年級學生的教學情境。八年級部分學生就會處于中學學習的倦怠期,八年級的課程相對比六年級、七年級更為抽象、難懂,這就要求老師采用更新穎的教學方式。對于處于升學期的九年級學生來說,來自各方面的壓力使他們喘不過氣,因此,教師更加要注重他們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大量枯燥的復習課我們也可以采取小組比賽答題的方式來調動課堂氛圍,做到善學樂學,促使學生獲得良好的學習體驗。

三、倡導學生積極參與課堂,做課堂上有貢獻的人

在問題分析中我們得知,學生與教師與課堂的脫節容易造成學習效率低下,成績不顯著,也不利于情感教學法的深入實施。我們知道,初中生的表現欲望比較強,尤其在初一的課堂中,對于教師的提問總有學生不加思考的進行搶答,這樣就會破壞了課堂紀律,如果教師因為學生破壞了課堂紀律當場對學生進行訓斥的話,可能會對打擊到學生幼小的心靈,從而不敢再做任何嘗試。學生的插話現象其實就是學生想要參與課堂的一種嘗試,是認真聽課和表現自我的一種體現。無論學生回答的對與錯,能夠積極參與到課堂的氣氛中來,就是一種對課堂的貢獻。

四、培養學生思維能力,養成思考習慣

學生的學習活動歸根到底是思維的活動,一般情況下,心智尚未成熟的中學生會根據教師的引導形成思維的方式。在傳統應試教育下,教師更注重培養學生學習成績,使學生的思維得不到開展,對事物的認知也會產生固化。因此,我們想使得學生開放思維,開放想象力,教師首先要將學生的情感需求擺在首位,讓學生做到勤于積累、勤于學習、勤于思考。

1.勤于積累

思維的開拓離不開理論知識的積累。腦袋空空、無話可說就是因為知識積累過于稀薄,對知識的理解無法達到現有的認知領域,也就無法進行深入探究。因此,要獲得豐富的知識,就需要不斷的進行積累。如:多閱讀書籍、多觀察案例、多與同伴交流等都會促進知識的積累,讓積累知識變成學生的習慣。

2.勤于學習

在當下這個時代,學習是終身的事情。學生不僅要努力刻苦的學習,還要不斷提高自身學習的能力,理解學、思、行的含義。只有將學習、思考、實踐三者相結合,才能讓學生對于學習這件事情產生獨立的思考,做到學以致用、將知識運用于實踐,才是有意義的學習。

3.勤于思考

學思并重啟發我們在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勤于思考,在學習中思考,在思考中質疑,在質疑中找到合理的解決辦法。在學校,教師作為引導者,首先要教會學生如何思考,因為,學會思考是勤于思考的前提。所以,為了使學生學會思考、勤于思考,教師就要做到合理使用教材,精心設計課堂環節,喚醒學生思維激發學生更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結語:

總之,筆者情感教學法在初中的實際運用和研究還不夠全面和深刻,難免存在著問題和不足,希望以后可以同優秀教師一同談討情感教學法的應用和實施,提升情感教學法在我國初中《道德與法治》課中的運用效果。

參考文獻:

[1]陳思坤.體諒關懷德育模式的倫理內涵及實踐價值[J].現代教育管理,2010(4):112-115.

[2]樊森林.初中思想品德情感教學法初探[J].新課程導學,2012(13):20.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6篇

題目:試論法學教育領域改革思路

摘要:法學專業就業問題主要是因為法學教育,這與法學教育本身的教育模式過于公式化有關。教師對法學專業學生畢業的就業方向分析過程中,發現法學教育體制的問題主要是沒有結合我國市場經濟的需求,招生規模過于龐大的同時,培養學生模式單一,沒有針對法學設置對應的專業課。法學教育的改革應該緊跟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需求,從不同方面進行法學教育的改革進行設計。

關鍵詞: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具體策略

改革開放至今,法學教育工作者為了實現法學教育質量的提升,形成了普通高等法教學為主,成人教育、職業法學教育等不同層次形式的法學教育體系,真正實現為國家培養法律人才的目的,才能推動我國法治社會的全面構建。

1.法學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1.1目標定位不夠

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制定了遠大目標,但忽視了法律職業的特殊性和專業性等方面。傳統的法學教育對法律從業人員知識、技能和職業道德沒有提出明確要求。此外,與法律目標相比,此類培訓目標實際上完全凸顯其政治意義,主要思想是培養專政和法學高手。因此,它未能消除法學標準帶來的長期影響[1]。

1.2法學教育與職業需求不符合

我國的法學教育與法律資格目前還沒有直接必然地聯系,法學教育與法學界的交流還不夠深入。因此,在我國取得法學專業資格但實際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并不多,這實際上反映了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互促進的情況出現了一定的阻礙和影響[2]。

1.3法學教育結構層次不合理

我國各級法學教育對緩解社會對律師需求的壓力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但與法律職業同質化的訴求出現矛盾,影響到相關的法律工作。此外,目前我國的法學院雖然名義上提供與歐美發達國家相同的法學教育,但在師資力量、教育條件、學習期限、培養標準、學生來源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體現了法學教育結構的隱蔽性。我國法學教育雖然還處于發展階段,但取得不小的進步,但不成熟的教育模式影響著法學專業學生的素質。長此以往,不僅會影響法學教育的正常發展,浪費社會教育資源,還會影響法學生的就業前景[3]。

1.4法學教育培養方式出現巨大落差

我國法學長期以來過于注重法學理論知識的教育,對法學生人才的培養和法律技能的提升完全忽視。具體體現教學方法上,大多數法學教學采用傳統教學,缺少師生公開地討論和交流,這是基本的培養方法。此外,對學生法學教育的評價體系相對單一、僵化,多以教材為主。這樣的教育使學生難以培養自己思考和思考的能力。

1.5法學教育的管理和體制出現沖突

我國法學院校隸屬于“國家教委直屬大學”、“教育部直屬院?!焙汀暗胤浇涛睂俅髮W”。高校從法學專業的設置到撤銷,從法學院校的院長任免,到人事、財務、教師待遇、教學計劃和大綱,一般都是由院校教研機構來決定,資金和運行計劃幾乎沒有獨立性,法學院校教學運作趨于碎片化,不同主管部門和高校之間經常會產生矛盾,影響教學的發展。

1.6法學教育存在地方化的趨勢

當前我國法學教育仍趨于本土化,這一點需要特別注意,主要體現在教師本土化和學生就業本土化上。法學教師本土化是指包括我校畢業生在內的法學教師的就近工作,即我校畢業生在本校就讀和任教,其出生地或出生地為法學院所在的省或市,所有人都從一兩所法學院等獲得學位,這種情況不利于在法學教師中形成科學的學術研究。學生就業本地化是指法學院畢業生在法學院所在地區、經濟發展地區、學生來源地分布相對不平等。

2.法學教育改革的具體思路

2.1要明確法學教育的宗旨

法學教育的目的,說來說去就是我們培養高素質的法律人才,這直接關系到法學教育的存在,這首先包括法律職業的特殊性。正是法律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法律職業發展的路徑和方向,決定了法學教育改革發展的目標、方向和任務,決定了法律教育改革發展的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和基本模式,最終達到法律人才的正確培養。因為法學教育不僅要為社會培養適用于法律專業的人才,還要為研究法本身培養研究型人才,這就需要法律培訓來調和這兩個要求,不同的教育水平有不同的要求。具體而言,本科法學教育側重于滿足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研究生法學教育則側重于滿足研究型人才的需求。法學教育的目的必須與我國發展實際相結合。改革開放后,我國逐步確立了法治建設目標和實施戰略。因此,在過渡時期,法學教育要適應法治的要求,培養法治要求的法治觀念,培養權利時代要求的思想觀念,培養必要的法治觀念,真正滿足我國法治社會的發展。

2.2完善法學教育的結構

由于改革開放后對律師的巨大需求不能通過普通高等法學教育在短時間內滿足,形成了目前多層次、多渠道、多類型的法學教育結構。這種教育結構的混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法學教育的無力償債,但從長遠來看無助于提高法學教育的整體質量。近年來,這種情況實際上已經表現出幾個嚴重的后果,包括法學院畢業生就業難。為應對法學教育出現困難的局面,有必要積極整合和優化現有的法學教育結構,在近期逐步淘汰低層次的法學教育,建立以法學教育為主的法學教育和普通學院,以大學法學院為主渠道的法學教育結構。將現有的中學、大專等成人教育形式逐步淘汰或轉入其他機構,稱為純職業培訓機構。

另外,隨著法學院數量的逐年增加,法學院本科教育應該采用大眾化培養模式,而不是精英培養模式。然而,由于我國對法學教育的大量投入,讓我們的教育運行模式沒有實質提升顯然是不合適的。培養最優秀的法律人才來解決這個問題的試點項目無疑是開創性的。我國法學高等教育已經實現卓越人才與普通人才培養相結合的突破性新思路,教育部之所以推動這一點,是為了提供滿足多樣化人才需求,完成法學綜合人才培養計劃。

2.3構建全面的法學教育方法

在法學教育方法上,要逐步改變以現有傳統教學方法為主導的現有教學方法,法律職業與法律職業的關系教育內容需要密切配合,注重培養學生的法治信念、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培養思想超前、品德高尚的高素質律師。

2.4實現法學教育自主管理

目前我國政府主導的教育管理體制,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法律的改革。高校仍然是行政部門的附屬機構,在教什么和如何教方面缺乏應有的自主權。只有深入開展體制改革,讓法學院部門真正享有教育自主權,法學教育才能根據客觀形勢的變化作出必要的調整,形成多樣而獨特的規律,適應我國社會的完整需要,體現教育模式的優越性。

2.5要調整法學教育地方化的情況

針對法學教育本土化的趨勢,我國相關部門應該提高警惕。在提高法學院辦學自主權的基礎上,加強各法學院的人才交流,采取統一準備認證條件、設立全國法學院、認證機構等宏觀和宏觀措施和相關資格考試。具體在程序上,無論法學院所屬大學的性質如何,所有法學院均由國家統一管理,由國家財政統一撥付教育經費,達到我國法治社會的穩定發展。

2.6借鑒國外先進法學教育經驗

我國的法學教育發展不是由我國發展起來,是從歐美先進國家引進來的。所以,從目前發展的情況來看,我們的法學還處于生長階段,面對法學教育可能出現的問題,就要敢于借鑒數百年來國內外先進的法學教育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發展,不斷進行法學教育的推廣。只有讓法學真正吸納其他學科的進入,只有保持開放的心態,我國的法學教育才能有更廣闊的視野,才能在不斷地交流中發展和發展。

3.結束語

法學教育未來競爭越來越激烈,法學教育需要用質量和特色來實現法學教育的發展,面對可能出現的困難要敢于面對并承認出現的缺陷,要避免過于功利的教育方式,循序漸進的教學模式才能體現出法學教育的效果。要明確法學教育的目標,建設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對法學課程和教育模式進行大力改革,要形成法學自身的教育特色,這樣才能受到學生喜愛,實現法學教育的長期發展。

參考文獻:

[1]張英. 高校法學專業創新創業教育的現實意義及教學組織模式探究——以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法學專業《創新創業實踐》課程開設經驗為參考[J]. 高教探索, 2018, No.184(08):63-68.

[2]韓穎梅.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法治人才培養模式探析[J]. 繼續教育研究, 2018, 000(006):119-124.

[3]王婕. 對人工智能背景下高校法學教育的若干思考[J]. 藝術科技, 2019, 032(014):195,197.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7篇

題目:新職業教育法形勢下的立德樹人研究探索

摘要:隨著新職業教育法的出臺,使得當前的中職教育體系產生了非常大的改變,中職的辦學條件得到了保障,可以實現更好的發展,也為學生提供了更好的學習環境。與此同時,還要求在中職教學中落實立德樹人理念,意味著教師在開展教學的時候,除了要引導學生掌握教材中的內容,提升學生的專業技術能力之外,還需要加強對他們品德素質的培養,以此實現德技兼修。在具體的落實中,教師要積極轉變教育理念,牢記崗位職責。在實踐的教學中滲透德育元素,積極開展思政課程,讓學生處在積極的氛圍中,使他們在掌握專業知識的同時也能夠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關鍵詞:職業教育;立德樹人;德技兼修;協同育人;思政課程

受到人民群眾以往觀念的影響,對中職學校的發展缺乏重視,使得中職學校在建設過程中缺乏有力的資金支持。雖然近幾年國家調整了教育結構,提高了中職學校在教育體系中的地位,并且主張中職學校與校外企業共同開展辦學,集合中職學校的教學資源和校外企業的硬件資源,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在此背景下,大部分中職學校將重點放在了培養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能方面,忽視了培養學生的品德修養。中職校主要承擔為社會輸出實踐性專業人才的任務。而在新的時期,不僅要持續提升學生的專業技術能力,還有使他們形成良好的品德修養,使學生認識到自己未來在社會中承擔的責任,讓他們在未來的工作中形成較強的職業道德觀念,從而保證學生無論是參加工作還是日常生活都能有良好的表現。

一、新職業教育法對中職教育的影響

新職業教育法中提出,學校可以與高職學校貫通招生和培養,意味著中職學生在畢業之后可以接受更高層次的教育,也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供了條件。在新的職業教育法中還明確了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要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適應,這表明中職學校在往后的發展中可以得到有力的資金支持,能夠在改善辦學條件的同時開展思政課程,并且將德育元素滲透到各個階段的教學中,使學生接受良好品德思想的熏陶。在之前的教學中,中職學校為了改善辦學條件,為學生提供更加優質的實訓環境,通常會與校外的企業配合開展校企合作。但是,由于合作的邊界不明顯,中職學校和校外企業在合作的時候會感到束手束腳,無法提供最佳的服務,而在新職業教育法中,國家鼓勵校外企業開辦職業教育,并且對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給予特殊鼓勵,使得企業參與校企合作有了法制保障。而學生在企業參加實踐訓練時能夠體會到真實的工作環境,有利于盡早培養他們形成職業道德,能夠將立德樹人落到實處。

二、立德樹人的歷史意義

立德樹人是由“立德”“樹人”兩個獨立詞匯組合而成的,立德最早出現在《左傳》中,樹人最早出現在《管子》中,古人認為立德在前樹人在后,立德是樹人的目標方向,樹人是立德的前提條件。這種認知體現了人與世界,人與人之間的內在聯系,成為我國歷代教育共同遵循的價值標尺,時至今日仍然發揮著不容小覷的影響力。進入新世紀之后,胡錦濤同志在2007年的時候首次提出要將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而后在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報告中又反復強調了這一點,體現出了立德樹人在教育教學中的重要性。隨著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對中職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承擔著為國家和社會培養具有專業水平的高素質人才之外,還需要促進人才的全方面發展。而道德修養是其中最為關鍵的一個部分。在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中職院校作為落實樹人根本任務的責任主體,必須要肩負起時代責任。在提升學生專業技術能力的同時,加強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引導。

三、新職業教育法形勢下的中職立德樹人內涵

國家已經將工匠精神和敬業精神融入到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中,作為職業道德的重要內容。對于中職的學生來說,形成工匠精神,成為比掌握知識技能更加關鍵的素質,可以使個人的能力在工作中不斷進步,也能夠使個人在層面獲得成就感。中職學校承擔著培養大國工匠的重要任務,工匠精神也成為中職學生的新追求和新目標。而從本質上來講,工匠精神也是立德樹人在職業教育中的具體表現之一。

四、新職業教育法形勢下的立德樹人實施路徑

(一)轉變教育理念,強化德技兼修

在之前的中職教育教學中,教師將重點放在了培養學生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方面,基本上都是給學生講解相關的專業知識,讓他們參與實踐訓練,忽視了對學生思想方面的引導,以至于一些學生雖然在學習中掌握了熟練的技能,但是他們在進入工作中之后卻沒有能夠遵守職業道德,對自己和企業的發展都造成了不利影響。因此,在新職業教育法的形勢下,教師需要合理利用資源,應用先進的技術,在給學生講授專業知識的同時,也給他們傳授相關的道德觀念,引導學生德技兼修,增強他們的個人能力,提高他們的道德修養。

(二)牢記崗位職責,落實協同育人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要將立德樹人融入到教育的各個環節中,新職業教育法在總則的第四條明確提出“對受教育者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這對中職階段的教師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肩負著培養學生專業技能的職責之外,還要承擔起學生成長道路上的思想引路人的角色。在具體的教學中,教師必須要牢記崗位職責,依據立德樹人目的性、層次性、整體性的特點,將教學任務劃分為幾個系統。在落實各個系統教學任務的過程中,需要鼓勵多方力量參與到其中,實現協同育人,形成學校、家庭、政府、社會協同育人的機制,共同承擔立德樹人的責任。

(三)改革實踐教學,滲透德育元素

在之前的中職學校中,主要的目標是提升學生的專業能力,因此會開設很多實踐類的課程,讓學生在具體的操作中掌握各種技巧。雖然能夠對學生的能力提升起到明顯的作用,但是卻忽視了學生成長多方面需求。在現代化的環境下,教師需要對中職學校的時間教學進行改革,在其中滲透德育元素。當學生進行實踐操作練習的時候,教師可以給他們講述一些行業內模范的故事,引導學生領悟到模范身上的工匠精神,從而使學生在練習的時候更加投入,也可以提前幫助他們形成職業道德。

(四)把握育人關鍵,開展思政課程

在以往的中職學校中,對思政課程缺乏重視,即便開展思政課程也是流于形式,并沒有對學生的思想起到積極的引領作用。隨著新職業教育法的出臺,點名了思政課程在職業教育中的重要性。為了能夠落實力的樹人的根本任務,中職學校要把握育人的關鍵,積極開展施政課程,加強對學生思想方面的引導,讓他們明白自己身上肩負的責任,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

(五)優化資源配置,實現三全育人

“三全育人”即全員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在中職學校中開展“三全育人”綜合改革,可以將中職學校中的教學資源和育人項目進行合理的整合。立足國家的政策,站在長遠的角度進行重新架構,能夠實現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還可以推進中職教育的創新和改革,形成一體化的育人體系。有利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能夠將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到實處。

總結:

總之,隨著新職業教育法的出臺,為中職教育改革提供了契機。教師要把握機會,在具體的教學環節中滲透德育元素,開展思政課程,對學生開展合理的引導,從而將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1]陸俊杰,鄭林.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觀照下中職教育的定位與突破[J].江蘇教育,2021(72):11-15.

[2]盧干.借非遺傳承之規矩 開中職教育之生面——東陽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創新東陽木雕教學路徑探索[J].職業,2020(31):13-15.

[3]余韻,徐國慶.職業教育辦學模式的歷史轉向——基于中職辦學史的分析[J].職教論壇,2020,36(10):146-153.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8篇

題目:“新文科”背景下高校法學教育構想

摘要:全面建設“新法學”是實現2035年法治建設目標任務的必然要求,高校法學院應順應新文科建設的發展,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差異化探索,在人才定位、課程設計、課堂創新、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新法學教育路徑革新,高校應立足于社會實踐需求,推動法學教育的創新,不斷為新時代輸送高質量的法學人才。

關鍵詞:新文科建設;新法學教育;高校法學教育

一、新文科概念

“新文科”概念的推行是為應對新時代挑戰,滿足社會新需求,在傳統文科的基礎上,進行融合創新的一種綜合化、信息化、差異化的高等教育變革,其靈魂在于創新。近年來,我國雖愈發意識到“新文科”建設的重要性,一系列教育變革舉措也向“新文科”展開戰略部署,但各高校對于相關理念和概念只停留在表層上,深入開展的具體實踐填充度和充實度相對不足,“大文科”和“新文科”意識尚未深入人心。

二、新時代背景下高校新法學教育面對的挑戰

法學,是文科專業中最重要的學科之一,在眾多文科專業中,一直屬于熱門專業,“新文科”建設在法學教育的探索就是“新法學”,在“新文科”背景下,為適應法學教育發展的新要求,各高校應積極展開對“新法學”建設的探索。

(一)新發展格局對法學教育有著新需求

如今正是百年變局和全球疫情相互疊加影響的時期,中國的國際話語權在此時卻面臨著尷尬的局面,如何抓住機遇,提升話語權,為全球性問題提供“中國方案”,彰顯“中國價值”,體現“中國智慧”,這是中國新文科建設的重大歷史使命,也是中國法學教育面臨的緊迫時代課題。因此這就要求我國法學教育必須進行學術自主性反思,立足我國傳統文化和社會實際,從發現問題到核心觀點的提出,再到新理論的構建,都需要直面中國新文科建設的基本理論和中國社會實踐反映的基礎性現實問題。做到用中國理論闡述中國實踐,用中國實踐升華中國理論,讓世界共享中國經驗。其次是話語體系的轉變,必須要做到以中國話語體系來主導中國法學,形成中國法學學派。第三,在新發展格局下,人民的需求更加高質量、高水平,那么對應的法學人才培養路線也應要以深化供給側改革為主線,時刻關注社會各階層的需求變化,以高質量培養基準,高水平的人才供給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多元化、不斷升級變化的新需求。

(二)信息技術時代下對法學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隨著數字化進程一日千里,信息化成為我們這個時代最顯著的特征,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被迅速的數據化、算法化。法學教育如何在萬物萬聯的智能時代,應對信息化時代帶來的挑戰,加速數字化轉型,是整個法學教育行業面臨的重要課題。當下,國家對教育的大量投入,促使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眾多新型技術走進了課堂且運用日漸成熟,成為了開展教學工作的重要工具,但實現法學學科教育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不僅是簡單的利用信息技術完成教學任務,信息技術的作用也不止在播放演示、情境創設、在線教學這幾個方面。近年來,法學教育與互聯網技術、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高新技術的聯系日益緊密,提醒我們應主動革新法學教育與高新技術融合發展的理論與實踐,這既是法學教育應對信息技術深度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推動新文科建設的必然選擇、更是建設高等教育強國的必然路徑。

(三)經濟全球化對法學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在經濟全球化時代,我國企業回應時代的號召正在積極推進“走出去”戰略,但企業走出去后遇到的一個最大的困難是法律障礙,原本在經濟往來中雙方出現糾紛是在所難免的,但在糾紛出現以后,往往不知道如何從法律層面來應對,許多企業為此蒙受重大損失。中國作為全球規模最大的供應體系之一,在全球整個產業鏈中占據重要地位,近年來,我國進一步推進高質量“一帶一路建設”取得重大成就,中東聯盟關系成為亞太區域合作中最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并且,疫情發生后,全球正常的生產貿易都受到嚴重的影響,世界經濟衰退風險上升,而我國企業采取加速轉型,加快復產復工,為穩定全球產業供應鏈、全球經濟復蘇提供了巨大貢獻,更加凸顯了我國在全球化經濟發展中起到的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今,中國也將更加堅定的擴大對外開放,增強國內國際經濟聯動效應。為此,我們也需要更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經濟競爭的新型法學人才,確保我國在全球經濟的交往過程中獲取更多機遇,消除更多障礙。

三、高?!靶路▽W”教育構想

(一)改變教學目標

首先必須明確人才培養的定位,必須理清究竟“培養什么樣的人“這一根本性問題,不同高校在明確自身人才戰略定位時,需要依據自身的辦學條件,例如師資力量、生源結構和辦學層次和當地社會需求為導向,實現精準性人才供給,千校一面的情況不能出現。在具體實踐中,一是可以改變傳統的以學科為導向的培養目標,開展差異化分類培養,在大一大二期間完成所有法學理論性課程安排,在大三,根據學生就業規劃或學業計劃開始進行培養分流,如針對公務員考試、律師職業就業、考研進修、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分別予以不同的教學安排和指導,在此基礎上,也可以借鑒研究生培養制度下的導師負責制,根據不同培養目標,給每個學生匹配相關領域的指導老師,一方面更好的保障了分類培養目的的實現,另一方面也是滿足新文科背景下突出的的個性化培養要求。二是針對地方基層院??梢约訌娕c地方政府部門、地方律所、相關行業組織之間的聯系,可以將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于當地有關法律層面的基層服務。暢通各渠道之間的實習通道,針對地方相關基層崗位人才缺失的現象,建立合作機制,定向培養符合相關缺失崗位要求的人才,實現本地人才資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二)、變革課程體系:隨著社會問題的復雜化,社會分工的精細化,傳統的專業劃分培養模式已經無法滿足社會對綜合型人才的需求。作為百科全書式的法學在課程設計中應當開設計算機、機械、電氣、會計、金融工程、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生物學、國際貿易、社會學等學科的基礎知識教育,致力打破學科專業壁壘,加強各學科與法學之間聯系,擴充法學教育的知識容量,使學生畢業后,碰到各行各業的問題,對不同行業的背景知識和基礎術語有了解,增強法學學生學習不同行業背景知識的能力,培養他們形成獨特的跨越學科界限的知識視野和思維方式,有效滿足現代社會對法治人才培養知識譜系“寬度”。其次新法學教育課程體系設計必須回應信息技術帶來的變革,尤其是融入人工智能等前沿知識,如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要學會運用現代信息技術,讓學生們懂得算法,學會編程,能夠從容地應對新技術帶來的新變化才能滿足法治人才知識譜系“新度”的需求。第三,法學以社會以及社會現象作為研究對象,應以社會實踐為基礎,回應新時代的新問題新現象,為此課程體系要增加關于網絡、個人信息、大數據、國家安全、國際貿易等領域的新的相關法律知識的教育。

(三)、入學門檻差異化:從新高考“3+1+2″模式的改革,傳統文科與理科的劃分界限變得模糊,從全國各地高考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中,大部分法學類專業招生暫時并未對選考科目組合有所限制和要求。生源更新作為新法學教育開展的基礎,因此具備舉辦“新法學”條件的法學院應該大幅度提高理科生的比例。鼓勵文理交叉,培養綜合型法學人才,吸引理工科人才。這就意味著,在招生時,各類院??梢韵鄬μ岣哌x則物理專業為科目一的學生招生比例,或者通過降低選擇特定工科類組合要求學生的分數線。以此降低工科學生的門檻,吸引工科學生的加入。其實,高校在針對研究生教育的入學門檻已經有所偏向性。在近年,法律(非法學)碩士成為了考研趨勢的熱門,從大多數院校的生源結構對比中可以看出,工科性專業學生的比例開始上升,并且高校導師在同等水平成績下,更青睞于選擇理工科學生,這也給高校在日后進行研究生培養時提供了方向,是否可以針對工科類學生給出一定的錄取優勢,降低其入學門檻,以此培育更多具有理性思維的高質量法學人才。

(四)、推廣法學+雙學位:在綜合類以及工科類院校中,不同院校可以利用學校特色,致力于擴大教學課程的知識面, 推行“法學+法語”“法學+金融學”“法學+經濟學”“法學+數學”等雙學士學位人才培養項目,在學生主修其他專業的基礎上,加強寬口徑通識性人才培養。高校在宣傳法學+雙學位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向本校非法學專業學生開展法學教育相關課程,例如,許多學校的學生在大一大二時,必須強制性選擇選修課,因此可以利用選修課,將相關法學課程納入學生的選修課供其選擇,在課程教授中達到推廣法學+雙學位的效果、或者在校內打造一支吸收各個不同專業的卓越法治人才培訓班,通過集中培訓,讓非法學專業的學子提高對法學的興趣。除次外,還可以與其他院校開展合作,共同培養雙學位人才。例如政法類學校與外國語類學院可以共同開展涉外法學人才培養,根據學校的教育資源的優勢,打造高質量的涉外法律人才。

(五)、教學課堂創新:傳統教育模式下,課堂教學以傳授知識為主,課堂以老師講授為主,學生學習呈現被動型,缺乏獨立性、自主性。而現在的課堂、將以教師為主的上課方式轉化為學生為主,學生才是整個課堂的中心,而教師布置相關的上課內容,通過學生在課堂外提前準備,獲取相關知識,然后在課堂上教師只需要通過向學生進行提問,讓學生相互之間進行研討和發言,這種課堂模式主體上的轉變不僅有效調動了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也有助于提升學生的表達溝通和獨立思考的能力。法學學生的能力培養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自學知識的能力;二是處理法律實務的能力。這兩種能力的培養需要通過長期的課堂培訓。愛因斯坦關于教育的一句話是:“大學教育的價值,不在于學習很多事實,而在于訓練大腦會思考?!币虼伺囵B學生獨立思考、分析問題的能力以及增強學生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等,這才是未來法學學生培養的方向。

(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法學是一門發展很快的學科,社會經濟發展變化快,對法學知識的更新要求快,法學教學的專業老師是教學之本。因此他們必須嚴格要求自己,做到終身學習、不斷完善自己知識結構,掌握最前沿的知識。第二,法學專業老師如果沒有經過實務的鍛煉,對學生實務能力的培養是存在欠缺的,難以勝任培養法學學生的能力,所以我們應打破教師從學校到學校的學院派教師情況,鼓勵老師走向實務,多培養雙師型老師。第三,聘請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作兼職教師,有針對性的聘請法院、檢察院以及律師優秀人員,充當實務性較強的課程老師,將師資隊伍范圍擴寬到那些理論水平高且實踐經驗豐富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第四,加強教師隊伍的思政建設,我們現在提倡課程思政,法學與政治聯系緊密。老師在知識的教授過程中,應堅持“思政課程”和“課程思政”并重,增強學生明辨是非的判斷能力,加強學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學生真誠信仰法治。

四、結語

在新文科建設的大背景下,高校應當謀定而后動,踐行“新”精神,大膽創新法學教育新路徑,嘗試更多有益探索,打破傳統教育理念與模式,解鎖新法學人才密碼,構建一套適應新時代法治人才需要的人才培養機制,鑄造高校法學人才堡壘。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9篇

題目:高校法學實踐教育教學督導問題探討

摘要;現今隨著社會發展,對高校向社會輸送的人才要求越來越高,高校能否順應這一風向繼續起到原有作用,與其辦學方針、教學質量密不可分。在培養專門性人才的法學教學過程中,督導制度作為能夠有效提高高校法學教學質量的手段,不應墨守成規趨于僵化,而是應順應時代進步、技術發展以及教學要求的變動而進行優化改進。同時教學督導制度的變化也能促進高校授課教師教學手段的更新,促進教師自身水平的提高,使立德樹人落到實處。

關鍵詞:法學;實踐教育教學;督導

引言

伴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成長,我國的法學工作獲得了很大的提升。 法學教育作為我國法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伴隨著中國法治時代的發展而不斷發展。 但是同時,我國大學法學教育也存有很多問題與不足。 這種問題與不足危害法學教育的高速發展,減少法學學生們的塑造品質。 因而,高校必須在法學教育中與時俱進和實踐。 根據調節人才培養模式,健全課程設置,自主創新課程內容,設定課程設置,在我國高校法學教育品質能夠促進在我國法學事業發展的進一步發展,塑造大量高水平的法學優秀人才。

1法律實踐教育教育督導存在的問題

1.1管控精準定位不具體

總的來說,很多高校在法學教育的培養計劃中,過度高度重視法學基礎知識的引入。 無論是對于老師教育的描述,還是對于學生們教育品質的檢測,也是從基礎理論教育的視角來制訂的,基礎理論教育和實踐教育在教學策略教育培養目地上沒有明顯差別。 因而,很多高校制訂的教育督導制度仍以知識理論為主導,并沒有針對法律操作實務課堂教學的對應的督導評估制度的課程內容和教學工作計劃。

1.2課程內容不科學

在高校開展實踐性法律教育活動中,實踐課無法得到充分重視,在所有學生們課程設置中占比例不大。 因為高校實踐課程內容列入學生們課程設置選修課程,實踐課程內容在在校大學生法學課堂中占比比較小,學生們并不是格外重視實踐課程內容,一些高校的仿真審理、法律支援、法律門診所等法律實踐活動也并未列入學生們考察項目,反而是做為課余活動開展。

1.3教育檢測不到位

高校實踐性法律教育管理體系不健全,在其中實踐性法律教育的檢測存在一些難題。 很多高校并沒有設定教學檢查要求,欠缺考量學生們實踐教學品質的要求,根據主觀性人力點評去衡量學生們的實踐能力水平。 這類檢測方式欠缺科學合理合理化,危害學生們實踐和實踐活動的積極性。

2高校法律實踐教學具體指導對策

2.1高度重視實踐教學全過程的課堂教學監管與評估

傳統教育督查通常忽略實踐教學全過程,搭建達到實踐教學所需要的教育督查管理體系,一定要重視實踐教學全過程的管理。 與傳統理論的傳遞不一樣,在法學實踐教學中,學生們做為學科的關鍵參加者,務必列入教育督導范疇,變成實踐教學中小學生預習、展現、實踐匯報等表現得評價要素之一。 除此之外,老師在學習中的指導作用和課下對孩子學習的點評也要高效的監管,并給出對應的提議。 教育督導貫徹到實踐教學的各個階段,要監管仿真模擬審理經典案例等實踐教學的主要全過程,確保教學水平,完成實踐教學的效果。

2.2調節教學策略

高校法學技術專業實踐教學要調整教學策略。 可以參考世界各國出色法學實踐積累的經驗,自主創新與眾不同的法學教育方式。 比如,提升課堂教學溝通交流,開展法學科學研究。 進而提升法學教育挑戰性,調動學生法學研究興趣,正確引導法學探尋與實踐,激發學生批判性思考,塑造高效率的法學學習的方法,引導學生把握根本性的法律水平。 也能把自己在這個社會實踐中積淀的例子告知學生們,引導學生更加深入了解未來就業形勢和工作流程,讓他們在大學生活中提升自己的水平。

2.3學校安全體制

培養出色的“應用人才”,務必加速“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 專職老師出任法院或是陪審員,鍛練法律實踐水平,豐富多彩法律崗位工作經驗。 與此同時,適當調整實踐職位聘用代課老師占比,推動“雙師型”老師交流、共同奮斗。 其次“事的保證”,是指對一切基本協助工作制訂管理方案和很明確的管理方案,確立人民法院各自工作職責工作任務、總體目標,防止協作事宜發生疏松、隨便等諸多問題。 需注意,教育基地的基本建設必須彼此行政機關深度合作與融洽,實際規章制度也要突出一定的協調能力。 最終,引進“人與事融洽與確?!?,即多種多樣協作審理案件責任機制,確立實際責任管理人員和。 在學校開設實訓基地高管,由學校特殊人員出任實訓基地管理人員,能夠避免只依靠“人脈關系”和“老師學生情緒”的實訓基地。對特殊職位創建“人事變動”管理模式。 即便工作人員轉移至企業,企業也不易被撤銷,由轉到新人負責。

2.4提升教師隊伍建設

老師是高校教育的重要責任者,教師素養對高校創業創新教育改革創新效果有很大影響。 提升教師隊伍建設是地區高校法學技術專業創業創新教育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及保障。 最先,地區高校要高度重視法學老師創業創新教育的理論修養和實踐工作經驗,根據學習、休學、做兼職后等形式創業創新教育水平。 次之,地區高校根據課堂教學、集中化和通過自學等形式,提升創業創新實踐指導教師的教育理論,填補其理論修養薄弱點。 最終,提升自主創新創業咨詢激勵制度。 地區高校要會與校外實習單位,在教育酬勞、職稱評定、考評獎賞等多個方面創建多維度激勵制度。 進而激起管理者的內在力量,創業創新教育實際效果。

2.5升級法學教育意識

必須揭露實踐性是法律本質特征之一的理性精神是法律實踐的內在要求因而需要經過下列三點來改變傳統法學教育核心理念最先,要圍繞激發學生創新思維能力水平這一關鍵,全方位思考法學教育的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性人才培養,不但要尋找一切必須引入有效要素的地區,而且還要研究科學的教學策略,計劃和構建一個詳細系統軟件的新式法學應用性人才培養目標。 第二,使法律實踐教學解決單一的程序流程型、參與式教學方式,進到方式和現實并舉的教學方式。 不僅有程序流程感受,也是有客觀練習、出手思索,使學生掌握司法部門實踐的一舉一動,每一種方法都有著深刻客觀聰慧。 第三,要消除法學主干課程教育與實踐教育的差別。 前者專享基礎理論、后者的專享實踐并不是人為因素界定的。 事實上,法學教育的任何一個教學過程全是有效實踐的,必須研究與設定塑造創新思維能力水平的舉措與方法。

結束語:

做為理論和實踐結合的課程,伴隨著社會發展發展的需求,法學教育的效果應當解決高度重視基礎理論人才的培養的桎梏。 依照司法部的奮斗精神,要逐漸高度重視給社會給予業務能力強、運用專業技能豐富多樣的實用型人才。 因而,我們要健全法律實踐教學的課堂教學監管,并把它整體規劃為法學教育持續發展的關鍵。 學習培訓法律實踐教學的教學水平和前沿的教學策略是高校以為的最重要的事。 教育督導做為發覺和處理教學水平、教學困惑的最管用方式,務必開拓創新,使教育理念從舊傳統式向多樣化、系統化、高級化方面發展,提升教學質量,塑造更多應用型、復合性、技術創新法律優秀人才。

參考文獻:

[1]林一,翟逸凡.大學生創新創業對商法教育教學的訴求調查與改革路徑[J].航海教育研究,2020,37(01):82-87.

[2]何睦鄰,劉瀟.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模式探索[J].創新創業理論研究與實踐,2020,03(03):130-132.

[3]胡劍鋒,李一飛,魏宏斌.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融入法學專業教育研究[J].錦州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10篇

題目:高校法學教育改革的實踐研究

摘要:高校法學在建設和完善過程中的理念以及熱點問題,為法學教學、案例教學、人才培養提供了必要的依據和重要的支持。改進法學實踐教學方式、提升法科生實踐能力、培養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能力兼備的法治人才,已經成為時代的需要,對我國創新法學培養機制、提升法治人才綜合素質、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制壁壘,將實際工作部門的優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加強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實際工作者之間的交流?!弊裾樟暯娇倳浀闹甘疽螅鞲咝_M一步加大了法學實踐教育的探索步伐。

關鍵詞:高校法學專業;創新創業教育;實踐

引言

許多高校重新調整教育教學模式,以深化創新創業教育作為自身的主要教育內容。在指導和鼓勵學生的過程中,主動響應國家的號召,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社會思潮下調整教育模式。將形式新穎的教育教學手段融入課堂教學中,既保障專業課程的學生能夠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又能夠在創新意識的指導之下,實現自主創業和自主創新。傳統的教育教學模式備受詬病,難以更好地體現課堂教學的針對性,所培養出來的專業人才缺乏社會競爭力,就業率呈現不斷下降的趨勢。

1創新創業教育的內涵

創新創業教育是一個新興的概念,最早誕生于美國。我國積極借鑒其他國家的優秀做法和經驗,不斷調整教育教學思路,采取現代化的教育手段,主動引進創新創業教育的內容。我國創新創業教育的起步較晚,但是發展非常迅速,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小。在不斷調整以及改革的過程中,我國已經構建了較為完善的創新創業教育理論體系,并且投入了諸多的時間和精力,不斷推進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的有效改進。許多高校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綜合實力較強的高校開始將創新創業教育作為自身未來發展的重要趨勢以及熱點,真正實現人才培養目標與創新創業教育工作之間的完美融合。創新創業教育對學生的個性化成長以及發展有非常關鍵的作用,有助于發展學生的核心素養,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實踐動手能力,學生能夠在自主實踐中產生更多的主觀能動性和學習積極性。

2法學專業之應有教學質量標準

2.1課程設置及教學要求

把復合型、應用型、創新型作為衡量法學本科專業教學質量的三大標準。法學本科專業課程總體上分為理論教學課程和實踐教學課程。理論教學課程必須契合復合型的知識體系要求,即法學專業學生形成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法學專業知識和理論在內的整體性知識結構,具體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課、通識課和專業課。實踐教學課程必須契合應用型、創新型的職業技能要求,即應用型要求法學專業學生具有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的能力,靈活地把法學專業知識和理論應用于復雜多變的法學實踐中;創新型要求法學專業學生具有創造性思維能力,能在既有知識結構和實務運用能力的基礎上進行理論反思和實務探索,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和創新創業實踐。通過實踐教學、專業實習、社會實踐、畢業論文設計等多渠道培養學生的法學知識應用和創新技能。

2.2教師隊伍配置的要求

上述的教學質量標準分別從教師隊伍規模、結構、專業背景、水平等方面,對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為:師資隊伍中分為專任教師和一定比例的實務部門的專家,專任教師有數量、學歷、職稱、年齡結構、教育背景和水平的要求。

2.3教學理念上的要求

以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總體課程設計和教學改革的總體價值指引,理論教學課程和實踐教學課程都應以培養學生貫徹和落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為教學理念。

3當前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應用

3.1模擬法庭

由學生分飾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角色進行法庭辯論,這是高校實踐教學最常見的方法,在經歷了多年的實際運用和不斷改進后,模擬法庭也在不斷地增強實踐性,從過去的表演型向實戰型轉換。

3.2畢業實習

學校利用畢業前的一段時間或者假期,組織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公檢法等法律實務部門進行實踐訓練,以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

3.3社會調查

學校組織學生加入教師的課題組或依托學生自己申報的課題深入政府部門、社會、企業對相應的社會問題進行課題研究,并撰寫調查報告、提出對策建議,供實務部門參考。

4改進法學實踐教學的建議

4.1進一步強化法學實踐教學師資保障

當前,我國現實情況是高校教師不具備較為豐富的“實戰”經驗,而具備“實戰”經驗的法律實務工作者又不符合高校教師的要求,這就造成了一種學歷與經驗不能良好匹配的客觀尷尬。為解決這一問題,可考慮聘用法律實務部門中既有實踐經驗又能勝任教學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兼職教師或者客座教授,鼓勵實務部門人士采取“兼職不兼薪”的方式到高校從事實踐教學,并將實踐教學的經歷納入干部評價考核體系。

4.2進一步加強校地戰略合作

各地的高??煽紤]與地方政府部門、司法實務部門建立長期有效的戰略合作關系,搭建穩定、互惠、共贏的實踐教學平臺和實習基地。通過與合作單位建立融洽的溝通渠道,盡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專業化工作的實習機會,促使學生按照職業標準來開展實習活動,從而達到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提升、在實踐中實現自身價值的多重效果。

4.3進一步探索創新實踐教學模式

建議在現有實踐教學模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探索創新力度。一是推廣仿真訴訟的教學方式。仿真訴訟可以將律師實務的全過程納入高校法學教育體系中來,筆者認為是一種很好的法科生實踐教學方式,它有利于大大縮短法科生從法學理論到實務運用的轉化過程。仿真訴訟的教學方式已經在部分高校中開展,但還沒有廣為采納使用。二是對模擬法庭進行改進。現在開展的模擬法庭,真實性還遠遠不夠,大部分還停留于“表演式”的模擬法庭,并不能達到很好的效果。為克服表演型模擬法庭的弊端,真正發揮模擬法庭的實訓作用,應當堅持實戰導向,為學生獨立解決法律問題創造“真實”環境。學生應該利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案例,自行設計出庭策略和應對技巧,通過對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的梳理,形成自己的意見,從各自代理方的利益出發,全力爭取達到最佳的庭審效果和訓練效果。三是推廣鑒定式案例教學。鑒定式案例教學是一種有效的培養法律思維的方式方法,有利于提升法科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司法實踐能力。國內各大高校的法學院對于鑒定式案例教學方法的重視程度正在逐步提升,目前我國已有部分大學開設了“鑒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課堂,意味著這一教學方法將成為提升法科生實踐能力的重要教學手段,也逐步成為一種主流的法學教學趨勢。四是更加重視第二課堂的教學活動開展。目前第二課堂的開展,大多是以法律援助、普法宣傳、創新項目等為核心。在此基礎上,建議有條件的學??梢远鄻踊_展第二課堂教學活動,如資助學生創辦法學類期刊、組建學生學術研究團體、組建普法宣傳小分隊等等。

結束語

我國高校需要意識到目前的教育弊端,以培養創業人才為依據,在不斷探索和創新的過程中,更好地解決目前的教育問題。其中與時俱進的教育理念最為重要,高校需要適應時代發展的需求,將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課程教育融為一體。主動給予學生自主創業創新的機會,保障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在完成學業后順利走向不同的工作崗位。

參考文獻

[1]林一,翟逸凡.大學生創新創業對商法教育教學的訴求調查與改革路徑[J].航海教育研究,2020,37(01):82-87.

[2]何睦鄰,劉瀟.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模式探索[J].創新創業理論研究與實踐,2020,03(03):130-132.

[3]胡劍鋒,李一飛,魏宏斌.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融入法學專業教育研究[J].錦州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18(02):6-10.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11篇

題目:司法大數據對法學教育的影響與變革

摘要: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法學教育受到大數據司法領域發展的滲透和影響。新技術的出現,需要法學教育模式適應科技發展帶來的新知識和新工具,同時法學教育研究要創新運用大數據法學思維,建設融合交叉法學學科教育,同時推動法治人才培養實踐于更多領域的法律行業。

關鍵詞:司法大數據;法學教育;影響;變革

引言

隨著時代發展和科技快速進步,傳統法學教育逐漸凸顯出教學質量、教學水平發展不平衡,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較為落后,學科建設、學術體系與時代脫節,法學理論、法學話語無法快速融人當代法律行業發展領域等問題。

1教育法學研究范式的反思

考察30多年我國教育法學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它自發端就帶有濃厚的實在法附庸烙印,基礎理論及學科知識體系帶有概念借用甚至生搬硬套式的“拼裝”味道。20世紀90年代后,教育法制逐步完善,教育法治繼續深入,在以勞凱聲、湛中樂、秦惠民等為代表的學者努力下,教育法學研究漸次繁榮。進入新時代,高校治理法治化向縱深發展,教育法學科理論從自發走向自覺。學界開始反思和追問學科視閾下教育法學理論體系的建構路徑;有學者對1985—2015這30年的教育法學文獻進行了梳理,發現千篇一律的是基于定性分析的規范研究;基于邏輯演繹和價值推演的規范研究固有立場既定、結論預設的特質,難免會形成過分注重實然“文本法律”規范,忽視“活法”的思維定式。長期單一的研究范式使得作為交叉學科的教育法學,研究內容的交叉性卻被虛化;由于規范研究的學術進路和概念體系的差別,法學視閾內的教育法學研究主要體現其法學的一般屬性,基本局限在教育特別行政法的范疇,但教育法不僅涉及教育的法律問題,而且與教育思想、教育制度和教育行為密切相關,教育的特殊性被忽略;教育學視閾內的教育法學則更多呈現了教育學話語特質,其對法學屬性的規范推演則帶有很強的套用其他部門法理論的色彩,缺乏自有靈魂。不同視閾內的教育法學理論建構各言其是,較少相互參考,教育法固有的獨立性被隱匿,研究結論認同感較差。

2司法大數據與教育法實證研究之契合

2.1司法大數據為教育法學實證研究提供了現實路徑

現行的以描述性數據分析為主的法律實證研究與大數據的分析進路高度契合。在中國臺灣學者蘇凱平看來,這種門檻較低的描述性統計方法,有助于更多研究者接觸法實證、了解法實證,進而從事法實證研究,無論對于實證研究的推廣還是政策制定者的采納,都利大于弊。描述性實證研究也許是中國實證法律研究目前最具有可操作性的模式。

2.2數據案件的分析與發現

基于司法大數據的實證研究的基本理念是對數據進行處理,也就是基于量化后數據的實然呈現,突出數據核心而非研究者基于自身經驗發現數據的流程。大數據的優勢不在于樣本絕對量的大小,而在于“全”,即基于全范圍覆蓋所獲得的數據量越大,所能夠適用的數據分析方法也就越多,所呈現的結果也就越能準確反映事物發展的趨勢。筆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和未做技術關聯的省級裁判文書公開網上,收集到涉及開除學生學籍處分的裁判文書113份,這與大數據的“巨量”似乎有差距,但根據數據的完整程度,契合了“如果數據數量不是太大,應采用全樣本研究”的邏輯,也如有學者所認為的那樣,司法大數據盡管目前仍是理論上的全樣本,但并不妨礙量化分析時的全樣本思維。再則,即便現在某一領域的海量數據,那也只是未知世界的極小部分??梢源_定的是,較之傳統的規范研究,實證研究是一種充滿“遺憾”和“不完美”感受的研究過程。

3司法大數據對法學教育提出的變革要求

3.1更新法學教育理念與人才培養目標

大數據塑造了一個顛覆與創新并存的時代,使得教育環境發生了明顯而深刻的變化。司法大數據在推進法學研究理念轉向,教學思維和教學結構深度變革,知識譜系更新的同時,必然會推動法學教育理念與人才培養目標的探索創新。司法大數據的廣泛應用對法治人才培養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學生除了要學會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具備法律專業技能外,還應熟練使用法律檢索工具,制作案例檢索大數據分析報告,管理法律事務。當傳統的法學教育培養的法治人才已經難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時,法學教育理念的革新便成為現實需求。長期以來,部分法學院校相對重視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導致培養的學生形成的法律專業素養和法律思維在解決具體法律問題時往往捉襟見肘。大數據時代的“大數據”已不僅僅是一種技術指代,更是一種思維方式的代稱,是人類發展與社會關系調整的一次全面審視。

3.2系統構建新的法治人才培養課程體系

大數據時代“社會生態”的劇烈變革帶來了知識譜系的更新、學習方法的改變以及思維方式的創新,促使法學教育緊跟時代步伐,采取法學與智能科技融合的培養模式。司法大數據的出現及應用將促使法律行業出現結構性變化,這一變化必將引發社會對法治人才需求結構的變化。這使得能夠解決信息技術與數據挖掘中實際問題的法律大數據分析人才在法律服務行業和法律研究領域更受歡迎,可能成為就業市場中的稀缺資源。

3.3創新課堂教學模式

大數據變革了人類的教育方式、育人環境以及學習方式。司法大數據給法學教育的教學內容帶來了全景式選擇,也為教育者改進教學方式提供了寶貴的教學資源和探索途徑,教育者可以依托海量的司法大數據資源深入開展司法大數據方面的教學研究工作,將真實的、貼近生活的司法案件引入法學課堂教學中,通過對案件基本事實、爭議焦點問題、證據的采信、裁判結果評判等進行深入研讀,實現個案的全過程教學,以切實提升法科學生的實踐技能。司法大數據的廣泛應用也促使教育者及時轉變角色,提升自身的教學能力和水平。

結語

法學教育面對新技術的發展,必須加強法學交叉學科建設,讓法治人才既懂法律又懂技術;促進團隊式研究發展,教學內容共同承擔、科學研究共同促進;推動實務型法治人才培養,打破校園與法治實務部門的錯位現象。要應對科技發展帶來的諸多變化,法學教育必須堅持公平正義,堅持價值信念,通過創新性舉措進行改善和轉變,培養更多復合型法治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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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12篇

題目: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比較教育法及其有效性分析

【摘要】當前,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直在有序的推進,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選擇以及其有效性研究也一直是學術界較為關注的話題。比較教育法是思想政治教育中常用的一種方法,了解比較教育法的種類、理論依據和使用原則并分析其有效性能夠有助于挖掘比較教育法的價值,促進比較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廣泛應用,增強思想政治教育的實際效果。

【關鍵詞】比較教育法,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

一、比較教育法的概念及其種類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早在公元前4世紀,就曾對158個城邦的政治制度進行過比較研究,發表了包括《雅典政制》在內的150余篇論著。直到18世紀,法國的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真正創立了比較研究學,比較研究學開始在法學領域廣泛的應用,隨后,又接連出現了比較哲學、比較政治學等。在思想政治教育領域進行比較研究是在二戰之后新中國成立,日本崛起,而西方國家的弊病和社會矛盾叢生,人們開始逐漸走出狹隘的民族主義,尋求一種全球意識,進而開始對社會主義的思想政治教育進行一種反思。

比較是用來建立概念的一種基本方法,“我們不可能離開別物而思考某物”①,離開了與別物的比較, 就形成不了某物的概念, 也就沒有判斷、推理等思維過程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比較教育法就是運用比較的方法對思想政治教育這一社會現象和實踐活動進行的一種學理分析和學術探究。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經常采用,且作用日益突出的一種方法。當前在思想政治教育領域所采用的比較教育法主要有以下四種。

質的比較與量的比較

質的比較就是定性比較,這是一種通過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某些特征的比較來確定事物質的規定性的方式。在進行質的比較的時候,一方面進行比較的事物特征要能夠反應事物的本質屬性。另一方面需要有一個已知事物的質作為標本來同未知的事物進行比較。量的比較就是定量比較,這是一種通過對事物的某些數量特征進行比較從而確定事物的量的規定性的方式。對事物的量的特征進行比較是有可能從中發現其質的差別的。質的比較是認識客觀事實的起點, 量的比較是對認識客觀事實的深化和精確化。

(二)靜態比較和動態比較

靜態比較就是在研究對象及其屬性處于一種靜態或相對穩定的狀態時進行比較,多用于對同一空間并存事物的比較,比方說對不同國家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方法和水平的比較就是屬于一種靜態比較,它可以鑒別事物的屬性,確定事物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動態比較就是在事物運動過程中對其發展歷程的一種比較,揭示其先后狀態及其屬性的的不同。

(三)現象比較和本質比較

現象比較就是將事物的非本質屬性進行比較,這種比較不涉及到事物的本質屬性,僅僅時為之后的研究提供一種推測線索和探索方向。需要注意的是現象比較的特點決定了它在很多時候得出的是一種片面的甚至是錯誤的結論,因此,除了要識別現象上的本質和差異,更要重視對其各自本質的比較。本質比較就是對事物本質屬性進行比較的一種方法,可以深刻把握比較對象之間的本質聯系。

縱向比較和橫向比較

縱向比較是對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個問題或者若干問題在不同時期的發展和變化做歷史形態的比較,這種比較主要用于對同一問題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發展變化。橫向比較就是以一個統一的標準就思想政治教育領域中的某個問題做橫切面的比較研究,這種比較的方法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較為普遍。橫向比較側重于局部微觀的比較,但也不僅僅限于微觀的比較,它是在宏觀觀察中的微觀研究。

二、比較教育法的基本原則

比較教育法是建立在辯證唯物主義的理論基石之上的,正是由于客觀存在的矛盾和差異,使得人們對事物或現象的比較分析成為可能,在運用比較教育法時需要注意一些基本原則。

1.堅持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指導

要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為指導,合理借鑒有科學價值的理論和方法。一方面要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 去分析、批判、借鑒思想政治教育的歷史經驗和現實狀況;另一方面要采取科學的態度, 對西方學者長期積累的豐富材料和具有科學意義的理論和方法, 要在具體分析和批判的基礎上進行科學地借鑒。

2.注重全面系統的分析比較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運用比較教育法,不應是在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簡單地抽出一兩句話或一兩個孤立的現象作支離破碎的比較。思想政治教育比較研究首先必須對不同國家的思想政治教育體系的本質屬性進行比較, 必須是在對多個國家思想政治教育體系作全面研究的基礎上來比較分析, 這樣才能找到各種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質特征和共同屬性。②

3.揭示思想政治教育發展規律

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內在必然性。不同國家的思想政治教育, 既包含著本民族文化, 也包含著外來文化的影響, 在內外文化影響下而形成的具有本國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體系, 也有其共同的規律。思想政治教育比較研究, 必須通過不同國家思想政治教育體系的產生、發展、變化進行比較研究, 揭示人類思想道德文化發展的共同規律。

三、比較教育法的有效性分析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有效性體現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價值, 對之正確判斷需要科學有效的評價標準進行衡量。

要素配合標準

要素配合評價標準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有效性的過程評價標準,它考察的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與思想政治教育目標、思想政治教育內容以及受思想政治教育者思想道德發展相適應狀況的匹配程度。以當前的思政課教學為例,在課堂上運用比較教育法就能夠凸顯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更好的實現這門課的教學目標。同時運用比較教育法本身就是可以對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因素的變化進行深入分析幫助大學生們理解課本上的內容。因此就要素配合標準而言,比較教育法能夠較好地實現思想政治教育中各要素地配合。

效率原則評價標準

效率原則評價標準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有效性的成本投入評價標準。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有效性也是一個效率問題, 要考慮成本與收益之差, 即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應合理配置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時間, 獲得最佳效率及效果。比較教育法在課堂情景中應用絕對是收益大于付出,學生實際從對比中學習到地東西只需要教師在對知識地重組和梳理,在授課過程中精巧地安排使得同學們更樂于接受,合理運用比較教育法,就會達到低支出高回報的效果。

雙重價值評價標準

雙重價值評價標準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有效性的結果評價標準。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否促進個人價值及社會價值的實現, 是判斷其有效性的最終衡量尺度。就比較教育法地實際應用來講,學生在不斷的比較中形成堅定的政治立場和信仰,塑造了正確的三觀,同時個人的價值最終會落腳到對社會的貢獻之上,激勵學生們努力學習,不斷激發其積極性,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就實現了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

比較教育法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經常使用并日益凸顯的一種方法。它通過對事

物的鮮明、生動、直觀、全面的分析和比較來調動受教育者積極性, 比較教育法豐富了傳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內容和形式,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和價值,其有效性不斷得到彰顯。為了增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要合理運用比較教育法以此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成效,促進學生的社會化發展,為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推進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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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13篇

題目:論討論式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育中的應用

蕭伯納曾經說過:“你有一個蘋果,我有一個蘋果,我們彼此交換,每人還是一個蘋果;你有一種思想,我有一種思想,我們彼此交換,每人可擁有兩種思想?!彼枷氲慕粨Q在法學教育中的作用舉足輕重,而討論式教學法不失為思想交換最充分的一種教學法。同時,討論式教學法,作為實踐教育模式中重要的教學方法,能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與能力,以實現我們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因此,我們應將其作為我國本科法學教育的一種主要方法推廣運用,在法學主干課程、基礎課程中采用講授式為主,輔之以討論式教學法,而在非基礎、非主干課程中采用以討論式教學法為主的教學方式。

一、討論式教學法的起源與推進

早在古希臘時期,著名的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提出了“蘇格拉底方法”,又稱為“詰問法”,是有關討論教學法的。它是指教師在與學生的談話過程中,不直接把學生應知道的知識告訴他,而是通過討論、問答甚至辯論方式來逐步引導學生自己揭露對方認識中的矛盾,最后得出正確答案的方法。17世紀,西歐開始使用討論式教學法進行教學。1919年英國教授俄斯凱恩提出了討論式教學模式的概念。后美國學者布魯克菲爾德和普瑞斯基爾將討論式教學法應用于美國各大高等院校。英國、加拿大、日本、俄羅斯等國,也普遍適用該教學法。

在中國,早在兩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倡學生間的相互討論,自己也經常與學生討論?!抖Y記》中有“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之記載。20世紀50年代,教育學家葉圣陶也提出:應提倡用啟發、誘導和討論的方法進行教學①葉圣陶.精讀指導舉隅[M].重慶:重慶商務印書館,1942.3.。

討論式教學法正式在我國推進應是20世紀80年代,它是以問題為基礎的討論式教學法(PBL)。討論式教學法,是指在教師的組織和指導下,學生圍繞某一理論問題或實際問題各抒己見,展開討論、辯論等,以求得正確認識或妥善解決的教學方法。如果說傳統教學模式中教師在“自導自演”,那么,在討論式教學模式中,教師是“導演”,學生是“演員”。在這一教學模式中,教師是決定性因素,學生是課堂的主體。

二、討論式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的意義

美國的教育學家布魯克菲爾德和普瑞斯基爾認為:討論式教學法是實現民主課堂的方法與技巧②[美]布魯克菲爾德,普瑞斯基爾.羅靜,褚保堂譯.討論式教學法——實現民主課堂的方法與技巧[M].北京: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2.。討論式教學法在現代法學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學生成為課堂的主體,提高了學生學習興趣

傳統的填鴨式教學法,學生只是被動地接受教師灌輸的知識,因而一些學生覺著寡淡無味。其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未參與進來。未來的學校必須把法學教育的對象變成自己法學教育的主體。而討論式教學法,學生是課堂的主體,這就能從根本上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啟發學生積極思維和創新能力,并提高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和邏輯推理能力。有學者在研究問題討論式教學法的優勢時指明:問題討論式教學法把問題交給學生,為學生創設良好的問題討論情境,讓學生去看書、思考、討論、爭辯,從而自己解決問題,提高認識,這是一種更加積極的學習,充分發揮了學生學習的主體性③羅章章.問題討論式教學法應用初探[J].湖北財經??茖W校學報,2006,(3):50.。從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對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這門課程開展討論式教學的試點情況看,學生的學習興趣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一位同學在《學習心得》中寫到:“從第一堂課嚴謹拘束的發言,到后來大家熱火朝天的討論、辯駁,讓我真正感受到了上課的樂趣,這才是上課的奧義所在——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并在這一過程中獲得解決問題的方法?!?/p>

(二)實現學習內容的有效拓展,理論和實際的緊密結合

由于我國的法學案例和英美法的判例不同,它不能直接作為裁判的依據。但是案例與司法解釋卻是法律原則和規范具體化的重要載體。在某種意義上,司法實踐當中,司法解釋與案例比抽象的法律條文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所以,討論式教學法是以解決實際問題為教學中心、將法學學習的中心從抽象的法條轉為案例等實踐活動的“活法”。通過案例研討與辯論能夠有效地縮短理論和實踐的差距,有效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科學的培養學生的法學思維和法律職業氣質,也為順利進入法律職業的共同體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討論式教學法以該學科領域的前沿熱點問題為主題,讓學生緊跟學術時代的腳步,拓寬視野,活躍思維。

(三)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討論式教學法最重要的步驟是確定主題和設定問題。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這門課程為例,如我們選定的主題是我國環保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三同時”制度,我們則以一個導讀案例引入,然后設定相關問題:(1)該案例涉及我國環境保護法的哪一基本制度?(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本案應如何處理?(3)按照新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應分別如何處理?(4)上述三個法律對此規定有何不同?(5)《環境保護法》對此應如何修改完善?要回答這一連串的問題,就事先要求學生查閱相關資料,了解我國立法演進對“三同時”制度的一步步推進過程,從而使學生明白一個制度為何建立、如何推進、還有哪些值得完善?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培養了同學們獨立思考的學習習慣,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培養學生的自信心、綜合素質和團隊精神

對時事熱點問題展開討論,要求學生要具有敏銳的觀察力,敏捷的思維力,較好的綜合分析能力。討論教學法在培養學生綜合能力與素質上具有重要意義。該課程更多的是學生參與,從角色分工、到查找資料、主持、具體發言、記錄、點評等全過程全由學生完成,且在每次討論中,角色互換,幾乎讓每個同學擔當不同角色,以培養其能力。同時,在具體分工合作過程中,學生懂得了相互配合的重要性,培養了團隊精神。此外,經過討論課發言的多次磨練,學生由原來的不敢開口,慢慢的變得可以開口發言,直至信心十足地流利地發表觀點、辯駁對方。

(五)有利于師生間、同學間情感的交流

在教與學的問題上,師生情感的交流不能小覷。從教育心理學的角度看,學生喜歡老師,能提高對老師所教課程的興趣,自然會提高學習的效率。而討論式教學法的應用,能拉近師生間的距離,是師生情感交流的很好方式。它能使學生將對老師的這份情轉移到對老師所教課程的這份情里,而對該課程產生濃厚的興趣。同時,同學間的相互討論、交流,又能增進同學友情。一位環保法課改班的學生在題為《學習是一種情懷》的心得中寫到:“作為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11級的一名學子,能夠有幸參加到此次環保法討論組,體驗一種新穎而珍貴的上課模式,受益匪淺,感觸良多……寫到最后,要謝謝這段時間以來,老師們的辛苦付出,以及同學們的齊心協力。這是我大學時光里,最為耀眼珍貴的一段記憶,我會將我們的照片一一封存,放在心底”。

此外,通過討論課我們可以發現較為優秀的本科生,并將其作為培養重點,促進科研和教學互動,支持本科生參與科研活動,實現和卓越人才培訓計劃的對接,同時也為學生將來的職業生涯提供了選擇的方向。

三、討論式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育中的實施

討論式教學法作為一種教學方法,可以在法學專業課程中使用,但通常情況下,不應作為一種主要方法。而作為一種主要方法在法學專業課程中推廣,應有其實施的基礎。我們應當適時、適地選擇適當的課程和內容,合理采用討論式教學法;根據不同的主題和設施條件,采用不同的討論模式;同時根據不同的討論模式,科學設計其實施步驟。

(一)實施的基礎

討論式教學法作為一種主要的教學方法實施的基礎包括課程的選擇、主題的選擇、對師資的要求等幾個方面:

首先,從課程的選擇看,討論式教學法宜在非基礎理論、非主干課中普遍推行。在基礎理論和主干課程中只能作為輔助性的教學方法予以適用。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全體委員會議會上通過的法學學科核心課程共16門: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上述16門核心課程,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采用討論式教學法。但討論式教學法是否應成為主要的教學法,應對課程做精心的選擇。

在確定哪些課程作為討論式教學法為主的課程類型時,應考慮以下因素:一是該課程是不是理論性極強的課程,或內容的學習主觀能動性較弱的課程,理論性極強和主觀能動性較弱的課程不宜作為討論式教學法為主的課程,如中國法制史、憲法學等;二是該課程是否是法學課程中最基礎的、通常會在本科第一學年開設的課程,這些課程也不宜作為討論式教學法為主的課程,如法理學、憲法學等。因為法學的基礎知識需要學生的系統掌握,而需要系統掌握的知識采用討論式教學法會耗費大量的課堂時間,從而難以完成教學計劃;且從高中階段的教師主動型的填鴨式教學法轉變為本科階段的學生主動型的討論式教學法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在大一階段就主要采用討論式教學法,學生難以適應,無法取得理想的效果。三是法學中最主干的課程、在司法考試中所占比重較大的課程也不宜作為討論式教學法為主的課程。如: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等。這些課程包含的知識是一切司法實踐活動中普遍應用的知識,需要系統掌握,且我國的立法模式不是采用法典式的立法模式而是采用法群式的立法模式,這在一定程度上需采教師主導型。同時,通過司法考試是從事司法工作和律師執業的門檻,從歷年的司法考試看,這些課程內容考核比重大,要通過司法考試必須對相關知識全面系統掌握。當然,不宜采用討論式教學法為主的教學模式不是不能采用討論式教學法,相反,在上述課程里應選擇合適的內容采用討論式教學,應在原有的一門課幾堂討論課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討論式課程的份量,采用討論式和講授式相結合的教學模式。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可嘗試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等課程中有選擇性的采用以討論式教學法為主的教學模式。事實上,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就在2012—2013學年度的第二學期在2011級法學班中組織了由19個學生組成的教改班,選擇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這門課程進行了討論式教學的試點。這門課程共51個課時,有36個課時為討論型課,討論型課時占課程總課時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從試點的效果看,比較理想。

其次,討論式課程中主題的選定和問題的設定也至關重要。討論式課堂教學結構的關鍵在于教師通過設計教學問題來引發學生參與討論,激發學生自己探索,形成自己的觀點④汪世榮.有效的法學實踐教育[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77.。而問題的設定又以主題的確定為基礎。討論式教學為主的課程選定后,不是其所有的內容都宜采用討論式教學法,我們應選定討論的主題。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這門課程為例,我們確定了十二次課作為討論課,其中十一個主題由教師選定,一個主題由學生確定。我們確定的主題包括三大類:一類是該學科領域的前沿、熱點的理論問題,如:環境保護法的調整對象與環境權理論,環境公益訴訟的探索與實踐,排污權交易制度的推進,涉水立法問題研究,國際氣候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的構建等。第二類是該學科的重點的知識點,如:(1)我國環境保護監管體制;(2)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3)環境保護法基本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理論與實踐;(4)環境保護法基本制度——限期治理與排污收費制度的理論與實踐;(5)環境保護法基本制度——許可證的完善;(6)資源權屬爭議解決及其立法思考等。第三類是經典的值得討論的案例,如:環境保護民事責任——電磁波輻射案引起的法律思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實踐——三門峽水庫修建的環保法反思等。學生自由選題,一般不宜過多,通常為一個,安排在課程的最后一次課。教師預設主題和問題,主要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學生自擬主題、自設問題一能培養學生發現問題的能力,使學生的綜合能力全面提升;二能使教師清晰學生的興趣動向,為下一輪的討論式教學法的應用積累經驗。

第三,討論式教學法對教師的要求極高。必須選擇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對該門課程內容相當熟悉、課堂駕馭能力強的教師任教。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這門課程中,我們就由環境法所四位教師每人擔任三個主題的討論課教學任務,每位教師精心準備,其教學效果與傳統的教學法相比,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二)討論模式

討論式教學法可根據不同的主題和不同的設施條件選擇討論模式。從總體上看,討論模式有圓桌會議模式和辯論式模式和普通教室模式三種。

對于在該學科領域里已基本形成定論的重點知識如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制度和重點案例等可采用圓桌會議模式。當然,采用這一模式,受設施條件的限制,應有圓桌會議室或類似于圓桌會議室的教室。該模式可以是全班學生參與的圓桌會議模式,也可以是以小組形式參加的圓桌會議模式。該模式使師生之間天生一種親和力,學生能輕松自如的參加討論。小組討論形式,可讓每位學生都有發言的機會,而全班討論形式又在很大程度上刺激學生爭取得到發言的機會。

對于學科領域里爭論較大的熱點理論問題通常可采用辯論式模式,如環境保護法的調整對象和環境權理論、排污權交易、環境稅等問題,由于學術界存在針鋒相對的兩種觀點,則宜采用辯論式模式。而辯論式模式正反兩方針尖對麥芒,更能刺激雙方辯手的積極性,又能鍛煉其敏捷思維的能力。但采用辯論式模式應打破傳統的辯論模式格局,適當增加雙方辯手的人數,組成正反兩大方陣,由一方三位辯手增加到六位,甚至更多。采用辯論式模式可使用模擬法庭進行,也可就地使用教室進行。利用教室辯論的,可在教室前面座位分正反兩個方陣,后面是其他同學,包括點評和聽眾,講臺則是主持之地。

一些主題適宜采圓桌會議模式,但由于全班學生人數較多,受設施條件的限制,無大型的圓桌會議室,也無類似于圓桌會議室的教室,我們只能就地取材,利用現有的普通教室進行討論,主持人、主題發言人和點評人可以利用講臺,而其他的發言人可就座而論。此模式雖不如上述兩種模式有效,但相對于傳統的以教師為主體的講授式模式而言,更能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

(三)實施步驟及師生角色的分工

關于討論式教學法的實施步驟,大多認為按三步進行,如時長江認為其步驟應包括方案設計、討論和總結。其中方案設計又分為教師策劃、組織課堂討論和小結⑤時長江.討論式教學法及其在“兩課”教學中的運用[J].高等教育研究,2005,(7):74-75.。也有的分為:討論前的準備、正式討論和最后總結三個階段。筆者認為:對于一門課程的討論式教學法的應用應包括以下環節:

1.確定主題

正如上文提及,選擇討論的主題是展開討論的關鍵。討論的主題,一則應當重要,應當是該學科領域里學生應當掌握的重點內容;二則應有討論的空間,即或有爭論,或有立法的演進變化。這一環節是教師應當精心策劃的環節。如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討論課中,我們就預先確定了十一個主題。為了高效地實現討論式教學法的教學目標,我們事先設立了一個QQ群,在開學時就將十一個選題及學生需查找的資料公布在QQ群里。當然,在QQ群里我們會不斷更新、補充討論的內容與查找的資料。

2.討論前的準備

討論前的準備包括教師的準備和學生的準備。

教師的準備工作包括:(1)設定具體問題。在確定主題的基礎上,應設定相關問題,問題應是多個,且應循序漸進。如在排污收費制度這一主題下我設計的問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對排污收費制度作何規定?《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對排污收費制度作何規定?我國各污染防治的單行法對排污收費制度作何規定?上述規定有何不同?實踐中怎樣選擇適用法律?該制度應如何完善?(2)提供相關的資料或查找資料的方法、線索。如對案例的討論,我們就應該提供案例資料。(3)布置討論的方式和需要人員的總體安排。討論是采取全班討論,還是小組討論,還是采用正反兩方的辯論式討論,應根據主題特點做總體安排。對主持人、發言人和點評人的要求要做統一要求。(4)制定相關的討論規則。如適當限制發言時間、適當采用PPT文檔等。(5)選定討論地點。上述內容我們會在討論課前一周公布在QQ群里。

學生的準備工作包括:(1)根據討論方式的不同要求進行角色分工。如一般討論型課,誰當主持人,誰就某一問題進行主題發言,誰做補充發言或自由發言,誰做點評、誰擔任記錄等。而辯論型課,誰做主持人,哪些是正方辯手,哪些是反方辯手等。但每次討論課應適當進行角色互換。(2)根據角色分工查找相關資料。(3)制作PPT文檔或擬寫發言提綱。

3.正式討論

正式討論階段是一個以學生為主體的階段。主持、發言、點評、記錄均由學生完成。但教師應在兩種情形下予以適時引導:一是學生討論在某些枝節上糾纏不休時,教師應予以引導;二是當學生提出一個新觀點未予進一步闡釋或提出一個新觀點存在論證障礙而又無學生做進一步探討或反駁時,可適時提出問題予以引導。

4.討論小結

在學生點評的基礎上,教師應對當次課進行小結。小結的重點應是該堂課應討論的問題。對學生點評者已點評到位的可忽略,對其未涉獵的學生觀點和見解應有一個客觀、及時的反饋與評價。對學生提出的新觀點應予以充分肯定,對討論時進入誤區的觀點應及時指出錯誤的緣由,對討論時引入的相關值得進一步討論的問題應引導、鼓勵學生課后做深入的探討甚至研究。此外,對于主持人、點評人的表現也應進行總結,對其出色的表現應予以充分的肯定,對其不足之處也應指出以后的主持和點評應注意哪些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使學生既學到了相關知識,又提高了綜合素質和能力。

5.課程結束后的總結

課程結束后,我們應對討論式教學法在該門課程中的應用做一個全面的總結。一是我們幾位教師相互交流思想,二是組織所有的學生進行一次座談,同時接受他們提供書面的學習心得和改進建議??偨Y既要包括經驗,也要包括改進的措施,為將來的討論式教學法的應用積累更多的經驗。

四、結語

討論式教學法是一種在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中值得推廣的教學法,它既能使學生在輕松愉快的情境下學到知識,又能培養、提高學生自信心、綜合素質和能力,實現教學目標,同時我們在教與學中又結下了濃濃的同學情、師生情。這是在傳統的教學課中難以達到的境界。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學院應注重其能力的培養。因此,在本科階段學習的四年里,選擇2~3門司法考試分值比重較輕的非基礎理論、非主干課程作為討論式教學的教改課程,不失為一種理想的模式。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14篇

題目:法學教育現狀分析與改革思路

摘要:法學專業就業難問題與法學教育體制本身存在的缺陷密切相關。通過對法學專業學生畢業的主要就業方向及其所需要的相應資質進行分析,發現當前法學教育體制的癥結在于市場需求因素未能納入考量,具體表現在招生規模過大、培養模式單一、非專業課程設置過多等方面。而新時期為就業等因素考量而設立的“法律碩士”專業也存在諸多不足。法學教育的改革應當在緊跟就業的實際需要的基礎上,從兩個方面即共通問題改革以及時間軸基準之一體化改革進行具體設計,其中,分類培養理念的引入是重點。

關鍵詞:法學教育;分析;改革

2014年10月14日,教育部公布了近兩年各地就業率較低的本科專業名單,在全國31個省、直轄市以及自治區范圍內,法學專業成為其中12個省、直轄市以及自治區最難就業專業黑名單中的一員。①肖黎:《教育部公布就業率低專業名單,15專業被亮紅牌》,http://edu.people.com.cn/n/2014/1014/c1053-25829112.html,下載日期:2015年5月24日。而在2015年高考前夕,有媒體也曾發文盤點了最難就業的熱門專業,法學被排在首位。②劉毅:《盤點最難就業的七大熱門專業》,http://career.youth.cn/zxzx/201504/t20150403_6560423.htm,下載日期:2015年5月24日。2014年6 月9日,第三方教育咨詢機構麥可思研究院發布《2014年大學生就業藍皮書》,有媒體據此整理了就業前景最不看好的本科紅牌專業,其中法學專業名列前茅。③麥可斯研究院:《2014高考專業:就業前景最不看好的本科紅牌專業》,http://career.eol.cn/zhuanye_jiuye_4657/20140616/t20140616_1134098.shtml,下載日期:2015年5月24日。2014年10月2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發布公報,針對法學專業一直以來的失業率高、就業率低的問題,提出了“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的任務,指出,“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備力量?!雹芾钔兀骸秾<遥核闹腥珪驅⒏淖兎▽W專業就業難現狀》,http://news.youth.cn/gn/201410/t20141025_5908181.htm,下載日期:2015年5月24日。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法學專業的就業問題已經成為大學生就業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業問題的關鍵在教育,而四中全會公報的發布,成為法學教育改革的一個重要契機。本文系筆者就目前高校法學教育的現狀進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根本問題,并研究相應對策,力圖為“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貢獻一份綿薄之力。

一、法學專業學生在校教育模式分析

筆者從實際出發,參閱了中國政法大學、復旦大學、吉林大學、南京大學、首都師范大學、中山大學等高校的法學專業本科生培養方案,進行了總結。①關于本文高校培養方案引用來源包括:復旦大學2012級本科生培養方案;中山大學2012級法學院本科生培養方案;中國政法大學2012級本科生培養方案;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2014級本科生培養方案;吉林大學法學院2013級本科生培養方案;南京大學法學院本科生培養方案(2009年版)。在我國高校,法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的培養方案的任務主要包括通識教育、專業教育以及實踐教學三個部分。

(一)通識教育

在通識教育方面,法學專業大多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兩大部分。通識必修課程主要有,思想政治系列課程、計算機系列課程、外語、體育、心理、軍事訓練以及軍事理論等課程。在通識教育必修方面,各專業基本上沒有區別。而通識選修課程各高校所設置的科目有所不同,其領域涉及范圍較廣,包括中國文明、經典閱讀、外語課程、法律通識、數學基礎、全球視野、自然、科技、歷史文化、藝術、醫藥學等各個方面。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進行選擇,各高校一般設置最低修讀學分。

(二)專業教育

在專業教育方面,法學專業課程一般也分為必修課與選修課兩個部分。必修課一般以十四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為中心,包括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以及知識產權法學。有的高校在此基礎上也有所增加,如吉林大學在培養方案的專業主干課程中增加環境法學以及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從而使專業主干課程增至十六門。專業選修課方面,一般包括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外國刑法、票據法、法律思想史、法律邏輯、法律語言、法律社會學、外國憲法、外國法制史、婚姻家庭法、勞動法、比較法、法學方法論、國際投資法、商事仲裁法、海商法、破產法、保險法、司法文書寫作、金融法、財政法、稅法、立法學等等。各學校由于師資力量、辦學條件、學生人數等等方面的差別,開設選修學科的寬廣度也十分不同。也有的學校存在著按照具體大法學部門劃分具體學院的情況,如中國政法大學將法學專業具體劃分為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以及國際法學院,因此在具體的選修課程設置上,每一個具體的法學院按照方向的差別而存在著具體的專業傾向性。

(三)實踐教學

在實踐教學方面,一般會針對法學專業的學生設置模擬法庭相關課程、法律文獻檢索、專業實習等。有的高校也設置了法律診所和與法律實務相關、辯論技巧相關的實踐教學課程。目的是使學生了解法庭審判相關的程序、技巧以及深入檢察院、法院以及律師事務所等實務部門進行專業實習,了解實踐操作的概況。

二、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就業方向、所需相應資質以及技能分析

法學專業學生的畢業就業方向,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別:首先是進入公務員系統。主要包括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政府部門等等。其次是從事律師、企業法律顧問職業。這兩種就業去向占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去向的大部分。再次是進一步深造以及從事教育研究(教育研究主要是對于法學專業的碩士、博士而言)。最后是從事與所學專業完全無關的工作或職位,如自主創業、從事文藝事業等等。

法學專業學生就業所需要的相應資質以及技能,大體包括幾個方面:

(一)法律職業資格證以及公務員考試

這是絕大多數法律專業學生就業的基本“敲門磚”。以法學專業學生為主的公務員系統中的法、檢系統,其法律專業崗位即法官、檢察官助理,對法學學生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須通過司法考試。而這也是作為以公務員身份招錄的書記員轉為法官、檢察官助理的基本要求。如果拿不到法律職業資格證,那么這個最主要的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之路將被堵死。此外,這些人還需要通過公務員考試,而部分發達地區法檢系統還有專業加試。公務員考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以及申論兩個部分,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考察范圍較廣泛,包括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形式為客觀選擇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部分可以通過一段時間的方法歸納、規律掌握以及模擬訓練予以提升。申論為主觀性試題,通過給定考生一定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進行分析作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而專業考試主要考察對應單位相關的法律知識,這些法律知識與在校期間所學知識密切相關。而筆試通過之后,在公務員面試環節,則往往采用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按照事先制定好的面試提綱上的問題一一發問或者給一組考生一個與工作相關的問題,讓考生們進行一定時間的討論,來檢測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質。

(二)法律思維模式

所謂法律思維,是指用法律的思維來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①陳穎:《淺談法律思維與法學教育的關系》,載《嘉興學院學報》2003年第S1期,第137頁。對于法律工作者而言,無論是作為公檢法等國家法律工作人員還是作為律師、企業法律顧問等其他法律從業人員來說,均需要法律思維模式。作為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啟動立案、偵查、預審以及部分刑罰的執行工作,同時嚴格承擔社會行政方面的管理責任;作為檢察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對公安機關辦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對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監督,對判決、裁定的執行以及其他司法機關的活動進行監督等等;作為法院工作人員,應當形成公正、中立的思維,嚴格依照法律的條文和程序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作為律師以及企業法律顧問等法律工作者,應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維護委托人、所在公司的利益。

(三)扎實的法律知識功底

這是作為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質。案件的處理、社會治安的治理、法律問題咨詢的解答、法學的教學研究等等均需要扎實的法律知識功底為基礎,這也是法學從業的前提。

(四)出色的論辯能力

這是作為公訴人、律師等職業需要的基本素質。在庭審現場,代表國家出席審判的公訴人在整個審判活動中,尤其是法庭辯論環節中,需要論辯能力的發揮,對被告人進行有理有據地指控,同時對辯護人拋出的論點進行反駁。而對于律師而言更是如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論辯能力的大小,是所代表方最終能否贏取訴訟的關鍵因素之一。

(五)對應工作相關的基本業務知識和經驗

如在公務員系統,則需了解程序的基本文書以及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的基本操作流程;在律師等其他法律工作者隊伍中,不僅需要了解前述所有文書及流程,還需掌握一些重要的與客戶溝通交流技巧、質證技巧、辯論技巧、詢問技巧、回答技巧,此外身體語言控制甚至發聲、語速等等因素,均對就業具有重要作用。又如在教學研究系統,則需要掌握發現問題、研究問題的能力,較高的寫作水平以及課堂教學的經驗和技能等等。

三、法學教育存在的弊端

在前文中,筆者分析了法學專業的就業方向以及日后對應工作所需要的資質、技能和經驗等。筆者認為,若想解決法學專業的就業難問題,則需要抓住影響就業的關鍵因素- – – -將法學專業的人才培養與未來就業崗位所需要的一定資質、技能和經驗相掛鉤,也就是說,法學教育應當考慮到市場需求的因素。就業崗位需要什么樣的人才,我們就應當進行相應的培養。就業崗位的需求,包括需求的人才數量,人才所具備的知識、技能、經驗和資質等等方面。按照就業崗位的實際需求限制規模和培養人才,具有極大的重要性。首先,按照崗位需求量限制招生規模,從源頭上堵住畢業生的數量,能夠使學生減小內部競爭壓力,緩解法學畢業生過剩而造成的就業難問題。其次,按照就業需求進行培養,能夠使學生具備就業崗位實際需要的基本素質,從而更好地服務于實踐、應用于實踐,避免“高分低能”現象的出現,增強其競爭實力。同時,能夠解決學生入行的基本資格問題,防止畢業生還沒碰到行業門檻就因不具備基本的資質而被拒之門外。

(一)招生規模過大

目前我國高等法律院校(系)在設立上具有很大的盲目性。①郭明瑞、王福華:《高等法學教育的反思與審視》,載《法制日報》2001年9月2日,第2版。有政協委員表示,目前我國設立法學本科專業的高等院校已達700多所,在校法學本科生超過幾十萬人,法學專業年畢業生達7.5- 8萬人,②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畢業人數最多的10個本科專業:法學》,http://edu.163.com/14/1022/09/A95C2T2700294MBA.html,下載日期:2015年6月9日。加上法學碩士、法律碩士和博士,每年的法學專業畢業生估算可共計超過10萬人。而就業途徑和需求量卻是有限的。法學專業畢業生成為國內文科專業本科畢業生就業率較低的一個專業。③張璐:《政協委員:應當適當壓縮法學專業招生》,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311/c70731-26673353.html,下載日期:2016年3月24日。拿法學專業學生的最主要就業渠道——公務員和律師來講,2014年國家公務員對法學專業的需求人數為3400人左右,④華圖教育:《2014國考法學類專業報考職位分析》,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dfjyzc/2013-10-18/content_10363384.html,下載日期:2016年3月24日。地方公務員以遼寧省為例,2014年全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共計劃招錄6971人,法學專業占1169人,⑤張勝昔:《省公務員考試“法學”需求最大》,http://news.lnd.com.cn/htm/2014-03/09/content_3515501.htm,下載日期:2016 年3月24日。按照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估算,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總需求量大致為4萬人左右。再看律師的需求量。筆者找到了有關機構統計的2002- 2010年中國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數量及增長率變化情況表,從中可以發現,在增長量最大的2009- 2010年間,全國律師行業增加2萬人左右,⑥前瞻產業研究院:《律師事務所:突破瓶頸須調整戰略》,http://www.qianzhan.com/analyst/detail/220/20120620-dcc96cd77c006e01.html,下載日期:2015年6月10日。這新增的2萬人大體可以看做畢業生入行數目。綜上可以大致估計,這兩年畢業生最主要的就業行業每年的需求量大致為6萬人左右。可見,行業需求量有限,加上過大的招生規模,直接導致法學專業學生的內部就業競爭力的增大,也直接造成失業率的增加。很多院校為符合創辦綜合性大學的形式條件或者其他目的而設置法學專業,而自身的師資力量和相關資源卻是極為有限和欠缺,因此所培養出來的學生專業水平更是因之下降。同時加上開設本專業的學校水平參差不齊等因素,導致學生在就業競爭方面的實力減弱,在選擇的過程中被淘汰。

(二)培養模式單一

在我國高等教育模式中,法學的培養模式比較單一,未能注重對學生的分類化、個別化教育。法學學生在校期間任務大致就是在前兩年至兩年半的時間內修完一定的必修、選修課程,隨后深入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或律所、企業進行一段時間的專業實習,之后就是畢業論文的撰寫。每個學生的培養方案都是一樣的,沒有注意到學生的興趣愛好、就業傾向的不同,結果培養出來的人才都是一個樣,與法學就業的多樣化去向脫鉤。學生一般在三年級便開始職業生涯的規劃和就業去向的考量,逐漸形成筆者前述的四種大的就業方向,但是,學校卻并未提供給學生不同的就業方向所需要的不同的知識教育和能力培養,也未提供相應的重要入行考試的集中輔導與訓練。在本科教育關鍵的最后階段,忽略了就業相關的更為重要的分類化、個別化教育,造成應屆畢業學生就業競爭中的劣勢。

(三)非專業相關課程設置過多,擠占較多時間

筆者在研究過程中發現,在課程設置上,普遍存在非專業課程設置過多,專業課時間被擠占,很多非必需課程嚴重超量,給學生造成較大課業壓力以及擠占學生較多時間的情況。現舉其中的幾個例子:復旦大學法學本科生需要修讀151學分,課程類型分為通識教育課程、文科基礎課程以及專業教育課程三個部分。其中,學生必須修讀的文科基礎課程中的社會科學類基礎課程II組之“憲法”、“國際法”、“行政法”、“民法I”和“刑法I”系法學專業相關課程,其他的70學分均為非專業相關課程,按照相應的項目進行修讀,學生需要修35- 38門這樣的課程(注:體育、英語等是需要上若干學期課程的科目,按照需要修讀的學期數目計算門數。如體育需要修讀四個學期,則計四門)。而專業教育課程加上前述五門專業相關課程,復旦大學本科生專業關聯課程要修讀81學分,合27- 28門課程。再如中國政法大學,學生需要修讀64學分的通識課程,折合成科目為29門左右,而需要修讀的專業相關課程包括專業必修、選修課程、研討課、案例課以及實務技能課,合計28門左右。又如南京大學,通識通修課共計50學分,18門課程;專業必修課44學分,18門課程;開放選修課,包括本專業選修課、跨專業選修課、公共選修課及第二課堂,合計48學分,折合科目需要修讀16- 24門課程;專業實習與畢業答辯合計8學分。由于方案中未明確開放選修課的具體修讀限制,因此無法估計其中涉及到專業課相關的課程與非專業相關課程需要選修的比例。從上可以看出,各高校雖在具體開設課程內容上有所差別,但是其中非專業相關課程占有很大一部分比例,甚至達到近乎一半課程和學分的程度,占據了學生很大一部分時間。但是,就內容而言,這些課程中很大一部分卻是非必需的或者過量的。比如通識教育課程必修之思想政治理論系列課程,就存在課時過多的問題。思想政治理論課程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毛澤東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中國近現代史綱要、形勢與政策以及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五門課程。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一般設置為3學分,54學時;毛澤東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一般設置為6學分,108學時,其余三門課一般設置為2學分,36學時(也有不同情況,如中山大學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設置為3學分,54學時)。相對來說,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每門一般也只是設置不超過3學分,54學時。相比之下對于像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毛澤東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這樣的課程,無論從內容的多少、深度以及要求非專業學生掌握的程度來講,均不需要這么長時間的講授。再如其他的通識教育必修課程,各高校設置的也是五花八門,設置過度。除體育、英語、軍事理論以及計算機這類各高校統一要求修讀科目以外,如中國政法大學還開設了中華文明通論和西方文明通論等課程;南京大學在通識通修課中設置簡明微積分、與生活相關之法律系列課程;復旦大學將涉及到文史、哲學、科技等六大模塊的內容列入通識教育核心課程,要求學生每一模塊修讀一門課程。從課程性質來講,通識必修課程,系作為高校學生必須修讀的基礎課程。由于不分專業方向地適用于所有學生,因此應當基礎化、精簡化,達到所有專業學生均必須之最低程度即可。而對于通識教育選修課程,各高校在內容上更是差異較大,要求最低學分也不盡一致。如中國政法大學要求最低修讀21學分,中山大學要求最低修讀16學分,等等。如果按照一般情況每門課程設置為2學分來看,需要修讀8- 10門甚至更多課程。選修課程多分為幾個領域,如復旦大學的通識教育選修課包括人文科學與藝術類,社會科學與行為科學類等四個門類。通識教育的目標,系在現代多樣化的社會中,為受教育者提供通行于不同人群之間的知識和價值觀。①[德]哈佛委員會編著:《哈佛通識教育紅皮書》,李曼麗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12月版,第45頁。從這一目標可以看出,通識教育的內容應當是通識性的、概括性的。而在選修課的內容設置上,很多高校卻存在著具體各領域課程設置過于精細和片面化的弊端,如復旦大學的通識教育選修課程分為人文科學與藝術類、社會科學與行為科學類、自然科學類、醫學與藥學類四個類別,科目少則幾十門,多則百余門,具體內容上存在著概括性不足,過于精細和片面的弊端,也會使學生在選擇上產生迷惑。

(四)法律職業資格的忽視

前文筆者已經提到,法律職業資格證的獲得,是從事絕大部分法律相關工作的基本前提,是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的“敲門磚”。然而,目前高校卻并未對司法考試引起足夠的重視。我國高校往往重視法學基本知識的教育,為學生設置了一系列的專業必修和選修主干課程,但是,對于司法考試來說卻是遠遠不夠的。司法考試涉及到的法律部門有十幾種,并且還包括很多本科課程中鮮有安排的如銀行業法、證券法、消費者法、財稅法、土地法規、環保法等等,以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等等內容。同時,司法考試有自己的一套分析、解答問題的方法和評判標準,因此均需要專門的學習和訓練。然而,就這樣一個事關能否進入法律職業團隊的至關重要的考試,沒有任何高校對學生進行統一的輔導,也沒有任何高校采取措施積極幫助學生在就業之前通過司法考試。目前,司法考試與法學教育的矛盾已經引起了一些學者的注意。②郭恒忠:《法學教育與社會需求》,載《法制日報》2004年12月23日,第2版。

(五)技能培養薄弱

比如在辯論能力方面,我國的高校忽略對這方面重要技能的專門培養,往往只是通過學生會或者學校有關部門組織比賽的形式,鍛煉學生的辯論能力,然不僅參加的學生各樣,法學參賽者也只占其中的一部分,多半只是起到了豐富學生業余文化生活的作用,并未對全體法學專業學生的這項專業技能起到根本性的提高。再者如對應工作相關的基本業務知識和經驗方面的培養,高校也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很多高校忽視實踐教學的重要性,任課教師也多只注意課堂理論教學任務的完成,學生了解實務操作的機會有限,像帶領學生去旁聽審判這樣的機會也只是靠具體授課教師的安排,不能得到保證。司法文書寫作這樣重要的實務課程也沒有得到普及,學生往往不知道具體的實務文書是什么樣子,更加不知道具體的收送程序。法學教育“重理論”,“輕實踐”,法律人才的理論與實踐能力相脫節,造成社會實踐需求與院校人才供給之間出現顯著偏差的現象。③李傲:《事實調查——被法學教育遺忘的領域》,載《環球法律評論》2005年第3期,第295頁。

(六)專業實習流于形式

在專業實習方面,這個可以說是僅剩的唯一可以讓學生接觸到實踐中具體操作的教學環節,也存在著流于形式的問題。為了動用學生的自身資源,同時也能避免學校統一安排的繁瑣,一些高校采取非強制性的措施,允許學生自行尋找實習場所,只需上交實習報告和實習證明即可。這樣便造成了學生逃避實習,通過各種途徑開到實習證明,同時編造一篇實習報告應付了事的情況。此外,由學校統一安排實習場所的學生,在學校安排之后,對學生便沒有進一步的管理和任務要求,學校往往也沒有具體實習工作的規劃,而由接收的實習單位任意安排,具體到每一個帶學生的實務部門法律工作者,多半安排給學生的大部分工作系打字、復印等不能使學生收獲大量實務操作知識的、不具有太大意義的“雜活兒”,甚至還有一些工作人員利用學生做一些與實習工作毫無關系的個人私事的現象存在。學生很大一部分時間浪費在這些方面,違背了實習的初衷,對法律專業技能和經驗的提高也沒有任何幫助。

(七)法律碩士存在的問題

法律碩士是專業學位之一,為與法學碩士區分而得名,其目的是培養實務型人才。其又下設“法律碩士(法學)”與“法律碩士(非法學)”兩個方向,法律碩士(非法學)系1996年設立,由法律專業以外的本科生考取;法律碩士(法學)系2009年設立,由法學專業的本科生考取。2009年3月11日,教育部下發《關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工作的通知》規定:“為積極配合政法專業人才培養改革,該項計劃中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全部面向法學專業背景的考生〔暫稱為‘法律碩士(法學)’〕招生,從報考法學專業的考生中調劑錄取?!笨梢?,法律碩士(法學)專業設立的初衷是為解決法學本科生考研究生失利后的調劑問題。目前,法律碩士(法學)的招生已經趨于穩定,但是也不能掩蓋很多人所指出的“法律碩士(法學)的招生和培養很大程度上被認為是應對法學本科生就業難的權宜之計”①徐勝萍、田海鑫:《法律碩士(法學)培養的現狀與思考——基于對北京9所高校問卷調查的分析》,載《學位與研究生教育》2014年第12期,第10頁。的實質。解決法學本科生就業難,并不能依靠設立法律碩士就可以實現的,并且這個新設立的法律碩士,也存在嚴重的缺陷。首先談談法律碩士(非法學)方向。在全國法律碩士聯考中,對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的考察范圍系法理學、民法學、刑法學、中國法制史和憲法學。我們有理由認為,對于這些完全沒有學過法律的本科生而言,從考試的角度上說,只要基本掌握這五門課便達到了法律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要求,可以修讀法律,并且以碩士學位畢業。那么他們在短時間內突擊了這五門課程通過考試之后,真的就能彌補本科四年沒有接觸法學的缺陷,去攻讀高一層次的碩士嗎?筆者認為不然。非法學學生與法學學生差了整整四年的基礎學習階段,通過自學突擊進入碩士階段,碩士階段的課程并不是本科課程的重復,而是提升。在碩士三年內,其不僅要鞏固上述五門基礎課程,還要學習本科階段沒有學過的其余近十門法學核心課程以及其他大量法學專業選修課程,同時由于碩士階段不同本科,因此不僅課程程度加深,講解也必定更加深入。很多高校為彌補非法學背景學生實踐經驗的匱乏,安排時間更長的實習期,如中國政法大學即安排非法學法律碩士的學生實習六個月的時間。此外再加上畢業論文的任務,以及司法考試的任務,可以說非法學背景的學生要在三年期間內完成比本科四年時間更多更難的任務。這樣短期培養的效果不禁令人質疑。許多非法學法律碩士專業的學生表示課程聽不懂,跟不上,并且司考通過的難度相對有法學基礎的學生來講也較大,結果就是導致畢業生的質量不佳。同時,各高校非法學法律碩士的招生規模,一般遠遠大于法學法律碩士的招生規模,有的學校甚至達到了數百人,這就更加重了法學專業學生的內部就業競爭壓力。再來談談法律碩士(法學)方向。這個方向學制為兩年,由于系新設立的專業,性質尚屬于緩解法學畢業生就業壓力的權宜之計,因此尚未形成較為成熟的培養模式,各高校也尚處于積極探索的時期。而這個專業自身也存在著嚴重的缺陷。首先在專業設置上,各高校大多不分具體的方向,而是統一按照一個模式進行培養,方向的劃分往往只是按照畢業論文的方向來界定。其次在課程安排上,也尚未找到合理的模式。課程往往系本科課程的重復,一些高校在此基礎上進行分專題的講解,使研究相對略有深度,但是由于課時所限,往往不能全面地進行講解。高校往往將課程任務以及實習任務安排在第一年,如中國政法大學就將主要課程安排在第一學期,并在第二學期安排三個月的實習任務。這就存在著兩方面的重大缺陷,其一是在這么短的時間內進行專業知識的學習不具有現實可能性。由于不區分方向,學生被安排幾乎學習所有的專業課程,但是又同時受到課時的限制,既不能像法學碩士那樣研究得深入,又不能進行全面的講解,導致教師往往挑選幾個專題進行講授或者加速授課進程,而在實務技術培養方面,也沒有充足的時間使專業技能得到根本的提高,其結果是學生未能得到較大收獲。其二是關于實習任務的設置。由于系法學本科出身,故學生在本科階段就已經進行過專業實習,本科階段的實習一般為兩個月起,學生已經有充足的機會與時間去了解實務部門的操作情況,因此沒有任何必要再在碩士階段進行實習任務的重復設置,讓學生浪費時間。再次在費用方面,法律碩士專業的費用存在極不合理現象。這是兩個方向的法碩均存在的情況。在各個高校,法律碩士的學費明顯高于法學碩士,但是在學生所占用的教學資源等方面,卻看不出與法學碩士有多大的差距,同時,很多高校對法律碩士的獎學金設置覆蓋面窄,甚至不設置獎學金,在生活補助方面也存在這樣的問題,使學生在學習上無法獲得足夠的經濟支撐。而高校也并未因學生學費的高昂而給以專業足夠的重視和支持。最后在就業方面,法學法律碩士生往往被用人單位認為水平不如法學碩士,學業不精、不專,無論哪一門學科都不能得到充分掌握,存在就業歧視,畢業生往往也有低人一等的心態。

四、法學教育改革思路

筆者認為,法學教育的改革,應當緊跟就業的實際需求進行。前文中筆者已經進行論證,就業崗位需要什么類型的人才,法學教育就應當按照相應的方向去培養。而法學學生就業方向以法律相關行業為主,所以筆者針對法律相關行業所需相應條件進行教育體制改革構想,具體劃分為兩個部分,即對法學教育改革的一般性、概括性的問題之改革以及對法學教育分階段、分層次之構想。而在具體模式設計中,分類培養思維的引入是關鍵。

(一)對法學教育的共通問題進行改革的思考

第一,招生規模壓縮。要想解決法學專業就業難的問題,首先就應該從源頭上著手。如前所述,法學專業的招生存在過量的問題。同時,很多高校法學專業師資力量不夠,造成學生專業培養效果較差,競爭力下降。因此,筆者建議壓縮法學專業的招生規模,這里存在兩個方面:首先,從整體上減少法學專業的招生數量。通過壓縮招生,將法學專業學生的總體數量降下來。其次,各高校之間的招生差別??紤]到高校之間法學專業水平的差距,應當按照師資力量的強弱以及專業實力的高低,有差別地分配招生名額的多少,對于專業水平過低的院校,也可考慮法學專業的取消。通過總體招生數量的大幅度縮減之下的高校之間招生名額的分配調整,減少法學專業學生的內部競爭壓力,同時提升法學專業學生的整體專業水平和素質。

第二,轉專業限制放寬。很多學生由于許多原因成為高校法學專業的學生,比如因為調劑等原因,學習法學專業并非自己的意愿或者在學習了一段時間后,發現自身并不適合學習這門專業,失去了對法學的興趣,而許多高校對于法學專業學生轉專業又進行這樣那樣的限制,使得學生不能按照自己的實際意愿進行學習,不僅耽誤了自身的發展,而且這部分學生畢業以后往往多不從事法學相關專業,也系對大學時間的一種浪費。對此,筆者建議放寬對轉專業的限制,按照學生的意愿,對于不想繼續學習法律的同學,給予其再次擇專業的機會,對于想學習法律的學生,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基礎上,盡量滿足其愿望,使學生在興趣的引領下得到更好的發展。

第三,非專業相關課程壓縮。通過筆者前述的研究結果表明,目前高校法學非專業相關課程開設數量過多,甚至近乎占了學生課業的一半,擠占了學生過多的專業學習時間,存在本末倒置之嫌。通識必修、選修課程只是為使學生了解最基本的通識常識,具有基礎性、共通性的特征,而專業教育系學生就業生存的關鍵,專業必修、選修課程是為使學生全面深入掌握專業知識,從而服務于未來職業,因此具有深入性、個別性的特征。因此筆者認為,學生就業主要看的是專業實力和水平,而非專業相關的知識僅僅占次要的部分。為提高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實力,應當大幅度壓縮通識教育課程的數目和時間,將空余出的課時轉讓給專業課程,比如前文筆者提到的思想政治理論系列的五門課程,鑒于其基礎性的特征,則不應當與法學專業需要深入理解的核心課程如憲法等的課時旗鼓相當甚至超越。因此,對于這五門課程應當大幅度壓縮授課學時,建議統一為36學時為宜。此外,對于通識選修課程方面,其課程設置應當增加基礎性、常識性以及概括性,減少深入性、具體性以及個別性,由于學生專業背景的區別,其內容宜相對簡單易懂;其科目以及學分要求應當大幅度降低,以某一大類別修讀一門通識課程為宜。同時,由于文理科學生的不同知識背景,文科學生對于文科的基礎知識如歷史、哲學、文化等內容已經有基本的了解,而理科生對于理科的基礎知識也有一定的掌握,因此,通識選修課程在具體選擇限制方面,文科生選修文科相關課程或理科生修讀理科相關課程的必要性不大,建議要求文科生修讀幾大類別中文科以外的通識課,理科生修讀幾大類別中理科以外的通識課。當然,如果學生自愿多學多用的,則不限制,只是限制最低線而已。

第四,司法考試培訓。通過司法考試,是從事法律相關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要想解決就業問題,學校就更應當重視對學生司法考試培訓。在這一方面,學校應當安排有相關輔導經驗的老師或者邀請專業輔導機構的教師進行專門化的培訓,同時組織通過司法考試的學生進行經驗介紹。由于目前我國相關政策規定在校本科生只能從大四才可以參加司法考試(大三學年結束時期的暑假前后開始報名,大四學年的九月份參加考試),同時根據以往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一般準備司考所需要的時間,可以考慮在大三學年的下學期開始為有需要的學生進行集中輔導培訓,盡最大的努力使學生通過司法考試,得到最基本的入行資格。

第五,專業實習改革。為避免前文提到的專業實習流于形式以及學生實習異化為給實務部門“干雜活”,不能得到較大收獲的弊端,筆者建議實習環節由學校統一組織和管理:在實習部門的分配方面,不應搞單一化,盡量按照學生的具體就業意愿安排相應的實習部門,從而使學生能夠真正學習到未來就業方向相關的實務知識和經驗。在實習的內容和管理方面,由學校出面與實習單位進行積極的溝通,劃定學生實務操作需要的相應任務,禁止與業務無關的“雜活兒”的安排。實習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做好實習的監督工作。同時,學校與實習單位應當互助合作,及時反饋和記錄學生的實習情況,從而進行相應的糾正和完善,避免實習活動流于形式。這樣,讓學生在實習環節中真正受益,而不會浪費時間。最后并且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實習的覆蓋面問題。對于那些勵志繼續深造,從事教學科研以及學術研究工作的學生以及自主創業,從事非法學相關工作的學生而言,應當排除實習環節,或者允許其自愿選擇或不選擇實習,因為實習對其未來的就業幫助不大或者根本無關。

第六,法律碩士教育改革。前文研究表明,對于非法學法律碩士生而言,其要在短短的三年內彌補本科階段未有修讀過的課程并且還要完成碩士期間的課業安排,此外還有很長一段時間的專業實習,還要面臨司法考試的任務,可以說既不具有很大的現實可能性,培養出來的碩士生的真實水平也值得懷疑,同時過量的招生規模也造成法學學生的內部競爭壓力的增強,因此存在很大弊端。因此,筆者建議延長非法學法律碩士的專業修讀年限,將本科時期進行集中專業基礎教育的時間——兩年左右——加入進來,一方面能夠有充足的時間鞏固非法學法律碩士學生的專業基礎,另一方面能夠有充足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專業技能相關的教育訓練和實習。對于法學法律碩士生而言,短短的兩年時間,排除專業實習以及畢業論文撰寫,專業學習以及技能訓練時間甚至不足一年,這么短的時間內無法獲得充分的學習提高。同時由于設立時間短,經驗不足,加上性質實際上是屬于臨時性的權宜之計,故各高校均未探索出一套成熟的培養模式,其往往演變成了本科教育的重復。但由于目前公務員考試的學歷要求越來越高,一些地區及部門對學歷規定為碩士以上學歷起,加上法律碩士專門培養實務型人才的優勢,其還是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的。因此,筆者建議對法學法律碩士進行改革,延長修讀年限從而有充分的時間進行專業教育以及技能培訓。筆者建議將法學法律碩士延長一年,從而在前半階段進行集中的專業學習,由于系實務型培養,故授課方式盡量采取案例研討等有助于實務的模式。在后半階段,引入相應的實務課程、講座和培訓,積極組織學生深入實務部門進行參觀、調研。同時,由于法學方向的法律碩士生本科階段就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實習,因此,碩士階段的重復實習就顯得沒有很大必要,建議取消法學法律碩士的專業實習內容。最后,在專業收費以及獎學金、生活補助設置方面,法律碩士應當進行全面改革。同樣作為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并未獲取過多教學資源,也未在哪些方面得到特別的優待,因此對于法律碩士收取高昂的學費明顯具有不公平性。同時,同樣是作為碩士研究生,對于學術碩士享有的生活補助、獎學金覆蓋面,法律碩士同樣有權利享有,不應當因為是專業型碩士就予以差別對待,這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一種歧視。因此,在這一點上,筆者建議減少法碩專業學生的學費到學術型碩士的學費額度,同時,維護法碩學生在獎學金、生活補助等方面應當享有的同等權利。

(二)按照時間軸來對法學教育進行具體的改革方案設計

第一,專業課程學習。此任務應當在本科階段的前兩學年完成。專業課程應當分為專業核心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專業核心課程即前文提到的十四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此為必修科目,是法學的基礎課程;專業選修課程是專業核心課程的延伸,應當以核心課程為基礎進一步進行細化,設置最低修讀學分,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具體的科目和方向。這樣可以使學生在掌握了法學的基礎知識后又有所專長。專業課程的學習,是法學學生就業的知識基礎,直接決定著學生的專業水平以及未來就業的競爭力,具有極大的重要性。

第二,職業生涯規劃。此內容應當從學生入學就開始進行逐步的引導,并在第二學年末或第三學年初期完成。在學生入學后的兩年時間里,逐步對法學知識有了全面的掌握、對法學學科有了基本了解以及對自己感興趣的方向領域初步確定,在學習的同時,進行職業生涯的規劃和思考,經過了這兩年來的較長時間的思索,讓學生對自己畢業后要做什么,從事什么行業有自己的定位。對于法學學生來說,其就業方向無非就是前述的四種,即公務員系統,律師、企業法律顧問,教育研究(含繼續深造)以及與法律無關的職業,而不同的行業領域有不同的知識要求以及技能需要,因此,想清自己以后要干什么,才能進行進一步的相應的學習和訓練,因此具有極大的意義。每一個學生做好了職業生涯規劃后,有助于對其制定分類化、個別化的進一步培養方案,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訓練。

第三,分類培養。這是法學教育改革的關鍵。分類培養,就是在職業生涯規劃的基礎上,根據學生選擇的具體就業方向進行專門化培養。該培養模式應當從第三學年啟動。目前,南京大學的本科生培養方案,已經開始這種培養理念初步嘗試。其培養方案中所指出的培養路徑,將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的培養分為通識培養、專業培養和多元培養三個階段。但是在具體培養方案設計方面,尚未形成成熟的專門培養方案,很多相應的課程設置性質僅為“建議修讀”的性質,并且在實務技能培訓、專業實習存在弊端的克服等方面未給予注意。筆者所提出的具體培養方案,應當按照前述四種職業類型劃分為四種不同的培養方案。即,對于希望進入公務員系統的學生,學校應當組織有相關經驗的老師、學生或者聘請培訓機構的教學人員針對考試進行專項輔導訓練以及模擬演練。同時,統一組織學生深入公、檢、法等部門進行實地考察、聆聽講座、旁聽審判等,使學生對實踐情況有所了解。此外,對學生開設專門的辯論相關課程,使學生掌握實踐有關的基本辯論技巧。對于希望進入律師、企業法律顧問團隊的學生,學校應當設置一定學時的專門的律師講座和企業法律顧問講座,讓學生有機會充分了解相關的經驗和技巧。同時,開設專門的辯論技能課程,從理論和實戰兩個方面鍛煉提升學生的表達能力和反應能力,這也是該行業的工作性質所必需的。對于希望進行教育研究(含繼續深造,即考研、考博等學生)的學生,學校應當按照其具體的志愿開設相應的理論課程、論文寫作與提升等相關課程以及為學生分配相應的老師進行指導,并給以學生充分的機會申請課題并進行研究,增設相關領域的專家教授的講座課時。同時,鼓勵學生對所研究之問題進行課堂講解,增強學生對問題的深入理解與表達能力。這樣,從各方面全面提升學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最后是希望從事與法律無關的行業的學生,由于具體志愿的種類過于廣泛,因此對這一部分學生無法進行統一的有針對性的培養,可以從模擬面試訓練、簡歷制作等方面著手。

五、結論

法學教育改革,關鍵在于以就業崗位實際的需求量以及需求的相應素質為基礎,引入分類培養的思路,在基本專業知識學習完畢的基礎上,引導學生設定自己的職業規劃,從而按照不同的就業意愿進行不同培養模式的安排,有針對性地進行培養。畢竟法學專業學生的出路較廣泛,各崗位需要的知識程度和技能經驗有所不同,因此大一統的培養理念已經不能適應就業的需要。同時,分類思維也能使學生在本科階段更加深入地認識自己,有針對性地提高學習效率。同時,在總體上減少招生規模,放寬轉專業限制,壓縮專業無關課程,增加司考培訓內容,完善實習管理,改革法律碩士教育培養,使學生的學習直接掛鉤就業,從而增加學生的專業實力和競爭力,緩解法學學生就業難的現狀,培養高素質多領域的法律精英。

 

教育法學論文范文 第15篇

題目:美國法學教育實踐育人培養模式的啟示

一、美國法學教育的發展歷程

為已取得學士學位并愿意繼續學習的人開設課程,是美國研究生教育產生的主要動因,也是美國法學院設立的開端,建立在本科教育基礎上的法學教育,成為美國法學教育的獨特之處。因為,美國的法學教育沒有一般意義上的法學本科生,申請進入法學院學習的學生,必須具有其他專業領域的學士學位,也就是說,進入法學院階段的教育相當于中國或其他國家的研究生階段的教育,美國的初級法學教育被定位于研究生層次。

(一)法學院的設立對“學徒制”實踐培養模式的消解與保留

早期美國法學教育主要采取到律師事務所作學徒的法律培訓方式開展法學教育。在 1783年之前,很少有人未經學徒期而直接成為專職律師的。美國獨立革命后,出現了私立的法學院, 其中最著名的是 1784 年在康涅狄格州正式成立的里奇菲爾德法學院。①羅伯特·斯蒂文斯:《法學院——19 世紀 50 年代到 20 世紀 80 年代的美國法學教育》,閆亞林、李新成、付欣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 頁。一些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尤其是有特殊技巧或知名度較高的律師自然就成為了法學院的教師。這一時期的法學院仍然是律師事務所的延伸,其培養模式依然以學徒制為主。

然而到 19 世紀初,隨著各州數目的不斷增多,司法人員大都根據選舉產生,但律師作為美國天生的貴族,卻并不是所有人可以從事的職業。因此,許多州都逐步廢止或減少了對學徒制的要求,與大學有附屬關系的法學院發展迅速,到了 60 年代,美國已有法學院 21 所。②羅伯特·斯蒂文斯:《法學院——19 世紀 50 年代到 20 世紀 80 年代的美國法學教育》,閆亞林、李新成、付欣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5 頁。1870 年,蘭德爾被任命為哈佛大學法學院的院長,并開創了案例教學法,使哈佛法學院不僅成為美國最著名的法學院,而且建立起了作為法律職業界領導人所需要的制度化的法律培訓。③羅伯特·斯蒂文斯:《法學院——19 世紀 50 年代到 20 世紀 80 年代的美國法學教育》,閆亞林、李新成、付欣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3 版,第 45 頁。蘭德爾的學生阿姆斯(J. Ames)于 1873 年被任命為哈佛法學院的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這是美國法學教育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它標志著法學教育開始獨立于法律實務。④羅伯特·斯蒂文斯:《法學院——19 世紀 50 年代到 20 世紀 80 年代的美國法學教育》,閆亞林、李新成、付欣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47 頁。與以往法學教授包括蘭德爾顯著不同的是,阿姆斯沒有任何擔任法官或律師的經歷。由此,美國法學教育不再是單一的學徒制的培養模式,法學教師不一定是律師或者法官,他們主要傳授學生學習法律的經驗,從形式上消解了“學徒制”在法學教育中的表象。直到 1900 年美國法學院協會(AALS)成立前,法學院主要是向學生們傳授一些系統的、學術性的法律專業經驗,依然保留了“學徒制”下注重從事法律實踐的職業能力素養技能的傳授。

(二)美國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化對美國法學教育實踐模式的支撐

“美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的國家,早在 1940 年美國大學生占適齡青年人口的比例達到 15%左右, 已步入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雹贄顚W新、劉衛萍: “美國高等教育大眾化經驗述評” ,載《中國高教研究》2003 年第 3期,第 72 頁。形成了多元化的教育體系,多層次的高等教育發展模式應運而生。隨著美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政府加大了對研究生教育的投入,美國研究生教育迅速發展。1961 年美國成立了研究院委員會,它的建立標志著美國研究生教育進入到了一個成熟階段。②龐青山、謝安邦: “德美兩國研究生教育發展道路比較研究”載《比較教育研究》,2002年第 10 期,第 19 頁。

美國研究生教育的成熟制度化推動美國法學教育的制度化發展。最初,“美國法學院頒發的學位曾經主要是法學學士(LL.B.) 學位。自 20 世紀 60 年代起,參照醫學院把醫學教育設置在本科之后并授予臨床醫學博士(M.D.)學位的做法,法學院開始以本科后的法律職業博士(J.D.)學位取代法學學士(LL.B.)學位, 法學教育被認為屬于研究生教育階段?!雹坌靹倨迹?“西方五國的法學學位與法學教育” ,載《學位與研究生教育》2007 年第 11 期,第 68 頁。美國的法學院設置了三種學位:法律博士(JD)、法學碩士(LLM)和法學博士(SJD)。法律博士,招收已取得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學制 3 年,法律博士學位教育是美國法學院的基礎教育。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教育屬于美國法學院的研究生教育。法學碩士作為一種學術學位,申請者必須已經取得法律博士學位,或者其他國家法律教育本科階段的學士學位,其目的是培養從事法律教育、研究的工作人員。法學博士則是為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后希望在某一專門領域進行深入研究并成為法學院教師或研究會機構研究者的人員設置的。 但是,基于美國法學教育的特殊性,法學院以培養法律博士為主,課程設置主要面向法律博士,研究生多與“本科生”(法律博士)一起聽課。但有些選修課的內容很專,選課者一般都是研究生。①許洪臣、張琨: “美國法學教育發展概況” ,載《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 4 期,第 94 頁。

同時,為彌補案例教學法的不足,適應社會發展對法律實踐人才的需求,增強法律教育的實踐性,早在 1929 年南加利福尼亞大學法學院就開設了法律援助診所。②J.Bradway , Legal Aid Clinics as a Law School Course , 3S.Cal.L.Rev.p.320(1929-1930).1959 年在國家法律援助和辯護人協會贊助下,法律診所委員會(CLC)成立,1965 年,該委員會被美國法學院協會接管, 并更名為職業責任委員會(COEPR), 1968 年,具有獨立地位的職業責任法律教育委員會(CLEPR)取而代之,在 CLEPR 的大力推動下,法律診所項目的數量從 1970 年的 169 個迅速增長到 1976 年的 494 個。③羅伯特·斯蒂文斯:《法學院——19 世紀 50 年代到 20 世紀 80 年代的美國法學教育》,閆亞林、李新成、付欣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29 頁。法律診所教育為學生提供了學習與實踐相結合的現實基礎,是一種增強法學教育實踐水平的有效途徑。這種教學方式也奠定了美國法學教育注重職業能力培養的育人模式的基礎。

(三)美國法學教育改革發展方向對實踐型培養模式的肯定

美國的法學教育無論在規模上還是質量上都為世界所矚目,美利堅民族的創新特質促使美國法學教育在發展中不斷完善。 1978 年美國律師協會克拉姆頓(Cramton)報告建議加速基本技能的培養,推廣實踐與學習過程有效結合的教學經驗。④ABA, Legal Education. & Admissions to the Bar,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Lawyer Competency: The Role of Law Schools,1979(hereafter Cramton Report)1994 年的 Maccrate 報告認為法學院應該更加關注法律技能和法律價值,包括:解決問題、法律分析和調查、法律咨詢、談判、管理、適應性、正義、法律職業的提升,自我的提升。①Report of the Task Force on Law Schools and the Profession: Narrowing the Gap(1992)(frequently referred to as the Maccrate report after the Task Force chair)他們代表了美國法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向之一: 注重職業化培訓與培養。 之后, 2007 年卡內基研究中心發表的“培養法律人——為法律職業而準備”的報告,指出美國法學院在促進學生的社會化、形成法律思維方面雖然有所成就,但方法過于單一,學生缺乏必要的現實場景演練,從而使學生缺乏從律師的角度思考問題。②William M.Sullivan, Anne Colby, Judith Welch Wegner, Lloyd Bond & Lee S.Shulman,Educating Lawyers: Preparation for the Profession of Law (2007) (hereinafter Carnegie Report)

對法學教育的繼續關注來自 2007 年美國法律診所教育聯合會(CLEA)發布的“最好的法學教育實踐——前景與路徑”報告指出,法學院應該更加關注實踐經驗的教學,在實踐的環境中講授知識,以此為基礎,報告順理成章地建議逐步擴大診所式教學。③Roy Stuckey et al.,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Ass’n, Best Practices for Legal Education: A Vision and a Roadmap,2007其目的都在于不斷完善美國的法學教育,使其在更大的空間內發揮作用。

由此可見,無論是美國法學教育的歷史傳統,還是現實社會美國法學教育的發展,注重實踐是美國法學教育最本質特色。

二、美國法學教育的實踐模式內容闡析

美國律師協會(ABA)發表的 2010—2011 年“美國律師協會法學院認證標準”特別強調法學院除了使學生接受基本的法律知識教學,接受其他從事法律職業所需要的技能培訓(如法律分析與推理、法學研究、問題解決、口頭表達等),以及具備嚴格的法學寫作經驗和了解法律職業的歷史、目的、結構、價值、規則與責任等相關知識之外,還要為學生提供真實的當事人或其他真實生活的實踐經驗;使學生具有參與法律援助活動基本的機會;通過研討、指導下的科研、小班課或者合作學習等形式,使學生參與小組教學活動。①ABA, Standards for Approval of Law Schools, Chapter 3: Program of Legal Education,2010-2011 http://www.abanet.org/legaled/standards/standards.

(一)法律職業教育定位下的法律診所教育

在美國,律師被認為是一種高尚的職業,美國法學教育基本定位是職業性教育。 法學教育的目標決定著法學教學方法的選擇。因此,美國法學教育一直延續著注重實踐的教育與培養模式。法律診所教育作為一種有效銜接理論與實踐的教育模式是美國法學教育的主要模式。通過在法律診所的實踐,學生可以學會如何與當事人接觸、為其提供法律咨詢,如何收集證據證明案件事實,如何撰寫基本的法律文書包括上訴請求,如何進行審前準備、處理審判事項,以及對裁決作出后一些事項的處理。除了這些基本技能,法律診所教育還能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意識與職業道德。

美國的法律診所教育主要有三種模式:校內律師事務所或準律師事務所實習、校外律師事務所實習和模擬律師實習。②[美]艾里爾.S.密爾斯頓: “美國的診所式法學教育” ,袁彬譯,載《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03 年第 3-4 期,第 28 頁。其中校內法律診所教育在美國各法學院相對成熟,但成本較高,如明尼蘇達州米切爾(Mitchell)法學院不僅要為參加診所項目的學生提供辦公場所、設備;聘任的法官、律師以及校內經驗豐富的教授指導學生;診所還有行政助理、全職秘書和兼職秘書提供日常服務;現場診所的師生比一般為 1:7。③許慶坤: “美國法學教育透視” ,載《山東大學法律評論》2007 年,第 254頁。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學生都能參加到這項實踐中,校外法律事務所的實習有效彌補了這一限制。學生可以在有經驗的法律實務工作者的指導下,參與真實的法律事務工作,并獲得相應的學分。模擬律師實習,則是一種虛擬的法律教育模式,并不涉及真實的案件以及當事人,主要通過角色分工、分組討論、情景模擬等方法來訓練學生的法律技能,可以有效地節約教育成本。

就內容而言,美國法學院的法律診所所涉及的內容也是十分豐富的,包括教育服務、街道法律服務、移民、藝術、商業和非營利性組織、兒童、家庭暴力、雇員民權、遺產計劃、不動產、行政法、殘疾人法、家庭法、衛生法、房屋法律診所等等,基本涵蓋了美國法律的方方面面, 為學生提供了豐富的社會實踐資源。

(二)注重社會公益的法律援助

如果說法律診所教育仍然屬于一種教育模式,那么參加各種具有公益性質的法律援助,就成為一種純粹的外向型的社會實踐活動。在美國,法學院鼓勵每個學院創造性地為學生提供參與法律援助的機會,為貧困者或這些人群提供有意義的法律服務。雖然,學生參與法律援助不必一定要求學生形成相關的法律技能,法學院法律援助項目也可能是沒有學分的活動(但也不排除有學分的活動作為這些法律援助項目的一部分),但它也是美國各法學院實踐性課程設置所規定的主要內容之一,可以有效地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積累豐富的社會經驗。

美國著名的哈佛法學院要求所有法學博士在畢業之前至少從事 40 小時的法律工作,①The academics of Harvard Law School’s curriculum http://www.law.harvard.edu/academics/curriculum/index.html其中就包括內容豐富的法律援助。哈佛大學法學院本身就有三個完全由學生運作的法律援助組織,分別是法律援助局(Legal Aid Bureau)、哈佛辯護者組織(Harvard Defenders)與監獄法律援助項目組織(Prison Legal Assistance Project),②蔣鵬飛: “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若干經驗研究” ,載《黑龍江教育(高教研究與評估)》2007 年第 9 期,第 38 頁。這些都是實踐操作型的組織,為那些低收入的人群,包括刑事被告以及服刑人員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與辯護。在這些法律援助活動中,雖然有指導教師,或者有配對律師的指導,但具體的工作都由學生自己完成, 實習時間相對診所教育比較充裕,學生不再是配角,可以完全獨立地處理相關的法律事務,介入整個案件的過程,了解這些非營利性組織運作的機制,獲得寶貴的實踐經驗。當然美國的法律也是容許“學生律師”具備這樣的資質獨立處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三)教師指導與團隊協作下的司法實務體驗

學生到實務部門參加實務工作也許是最直接的實踐。美國法學院向學生提供到各法律實務部門實習的機會,并在外部條件上予以保證。法學院與地方法院、檢察院與律師事務所合作,讓一定數量的學生擔任相應的職務,通過實地學習增加學生的司法實務知識與經驗。 學生在進入實務部門之前往往都被分成若干小組,每個小組都有一名或者多名指導教師,他們可以是學院的教師、知名律師甚至是法官或者檢察官。2003 年至 2006 年,德雷克(Drake)大學法學院在一年級學生中推行完整的審判實習制度,整個審判實習課程從周一到周四,周五學生返回學院上課。在這之前,整個法學院實習團隊被分成 10 到 15 人的小組,每個小組都有一個或多個組織領導者,這些人包括教師、律師與法官,他們自愿與學生一起關注案件的發展并指導學生的實踐。團隊所完成的作業將被公布在學院 TWEN 的網站上。同時,學院還負責在法庭增加臨時座椅以擴充其座位,任何時候學院都將在每個法庭提供 110 個左右的座位。有趣的是該學院還推行學生與主審法官在一起共享午餐的做法, 學校為 25個左右團隊中的學生提供與法官在法律診所圖書館共進午餐的食物。①AALS, Russell Lovell, First-Year Trial Practicum. Drake University Law School,2007學生通過申請、選拔或獲得與法官共進午餐的機會。而這恰恰是一種很好的學習機會,所以競爭十分激烈。

此外,學生還被安排到一些學院設置的實習中心實踐,如上訴法院實習中心、民事法律實習中心、刑法實習中心、家庭法中心、商法中心、殘疾人法律中心等等,②鄒淑環: “當代美國法學教育八大特征及對我們的啟示” ,載《太原大學學報》2005 年第1 期,第 57 頁。學生們在教授或職業律師的直接監督與指導下,接受案件及代表委托人出庭,當然這是州法律所允許的。

(四)研討指導下的小班課程與模擬訓練

美國法學院一直采取的是小班授課制,最大的班不過 40—50 人,最小的班才 10 人左右。①鄭仁榮: “美國 NAU 大學法學教學有感” ,載《新西部(下半月)》2008 年第 12 期,第158 頁。學期初,老師就把授課大綱發給學生,學生需要預習的內容較多,有時候一次課需要預習的內容多達上百頁。而授課方法則仍然以案例教學法為主,當然案例討論方法已經從最初教授法律規則和原則,發展到今天包括教授分析的技能、口頭辯護以及表達的技能在內的綜合教學方法。法學院同時還聘請法院和律師界人員參與學生的授課, 以增強其實踐性。這種研討指導下的小班授課可以更好地實現師生互動,氛圍較為輕松,教師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可以在授課的過程中對學生的疑問進行及時解答,保證其法學教育注重實踐性的本質要求。

同時, 模擬審判訓練也是美國法學教育實施的有效手段之一,通過模擬審判訓練,學生能夠真正理解審判與上訴的不同。學生的審判技能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得到了很好的訓練。紐約(New York)大學法學院的刑事訴訟課程,就采取了模擬法庭教學的方法,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一系列的模擬訓練,使學生掌握刑事訴訟的程序以及根據,學生在其中扮演起訴人或者辯護律師的角色,在反駁聽證會和法庭上對目擊證人進行模擬訊問。在認真考慮戰術風險與收益后,圍繞法律和證據觀點進行辯論與討論。這種模擬訓練形成了良好的研討氣氛, 有助于學生實踐能力的增強。同時,學生需要撰寫簡短的每周備忘錄來分析案情,撰寫真實的戰術策略與反駁對方觀點所需的冗長的備忘錄,使用聽證筆錄和聯邦與州法律去證明各種各樣的反駁觀點。學生的法律寫作能力得到了有效的鍛煉。②AALS, The New York University Lawyering Program: Learning By Using The Law.New York University

(五)學生自主創辦法律期刊

目前,美國法學院聯合會(AALS)有 171 個法學院,①AALS, The history of AALS. http://www.aals.org/about.php各法學院大都有自己的法律評論,他們由學生自己創辦,擔任編輯,進行管理,學生工作也是無償的?!爸摹豆鸱▽W評論》即是 1887 年哈佛大學法學院一名三年級的學生發起的美國第一家由學生編輯和管理的法學刊物。至今,美國已有 1000家左右學生編輯的法律評論?!雹卩u淑環: “當代美國法學教育八大特征及對我們的啟示” ,載《太原大學學報》2005 年第1 期,第 57 頁。由于學生編輯的法律評論具有較高的水平,代表了美國法學研究的水平,因此,擔任過編輯的學生,往往能受到重任。學生參與法律評論在美國被認為是一種榮譽,這也成為美國法學院學生趨之若鶩的原因之一。但并非所有的學生都能擔當這一職務,需要經過嚴格的考核與選拔,學生才能正式成為其中一員。在愛默雷(Emory)法學院,第一學年成績排名前 14 位的學生自動獲得候選人資格, 另外最多 14名候選人基于第一學年結束后的寫作競賽和學習成績確定,還有個別候選人由主編與評注和評論執行主編不考慮學習成績而只根據寫作水平靈活確定。候選人在第二學年要嚴格遵守《愛默雷法學院職業規范》和期刊章程,完成指定的引證核對和校對工作,并寫出一篇達到發表要求的評論,才可能在第三年進入編委會。候選人和編輯均可在學年的春季學期獲得兩個學分。③許慶坤: “美國法學教育透視” ,載《山東大學法律評論》2007 年,第 255頁。通過嚴格的編審工作的實踐訓練,學生不但掌握了相應編輯技能,也為日后的研究工作打下了扎實的基礎。同時還能拓展自己的知識面,有利于養成敬業與奉獻的職業道德。

三、美國法學教育實踐模式帶給我們的啟示

基于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的不同,以及思想觀念、文化傳統、發展歷史與國情等的不同,我國法學教育與美國法學教育有著許多不同的地方,就同一層的法學研究生教育也存在著差異。但就教育目標本身而言,其本質應該是相通的,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一些啟示與思考。

(一)定位思考中的模式選擇

與美國相比,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起步較晚。1978 年恢復研究生教育以來,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邁入正軌。為彌補法學研究生教育的不足,促進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1996 年正式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隨著“依法治國”指導思想的推進,以及高等教育大眾化的發展, 我國法學教育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時期。與規模擴張相反的是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所培養的學生,其實踐能力較弱,并不具備處理法律事務的實際能力。

而美國法學教育主要以法律教育為主, 其教育目標定位為 “培養為法律職業而準備的法律人”,因此,美國法學教育特別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通過多種多樣的實踐模式來提升學生的法律執業技能。從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層次來看,法學碩士研究生與法學博士研究生的定位沒有明顯區分,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總是搖擺于“學術型”與“應用型”之間,法學博士研究生培養存在著庸俗化與非學術化的怪相,法律碩士的培養層次定位又過于偏低,更多是一種職業教育。

對于我國這樣一個教育大國而非強國,培養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實務型人才,是國情所需,也是教育發展的社會屬性的體現。因此,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應注重其執業技能的養成,在規模式培養的基礎上將其定位于“法律職業人”的培養。法學博士研究生的培養需要在“小眾”發展的前提下保證其嚴謹的學術性。法律碩士的培養則需要走內涵式的發展路線,使理論與實踐達到有機的結合,利用優勢,提升學術水平,應用理論知識有效指導實際工作。

(二)“本土化”借鑒中的超越與揚棄

美國法學教育的輝煌成績令人羨慕,但并非所有的模式都適合我國法學研究生的培養。 美國法學院的學生身份為 “學生律師” 。而我國法學研究生在沒有取得相關的律師執業資格證之前,不能獨立代理法律案件。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的實踐,學生角色定位依然是受教育者。因此,只有采取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學研究生培養模式,在繼承與借鑒的基礎上進行本土化的超越與揚棄, 才能真正培養我國發展所需要的法律高級人才。

法律診所教育自 2000年 9 月進入我國, 目前已經有幾十所高校的法學院采納了這種教育模式。但是其高昂成本與師生比對于我們來說是望塵莫及的。法律診所的性質也沒有定論,介于法律事務所與法律援助機構之間。學生參加法律援助組織與司法實務部門的實踐活動時,只能協助代理律師、法官與檢察官完成相應的工作,責任感不強。相反,研討指導下的案例教學法與模擬法庭審判,作為一種便于操作的輔助教學模式,在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實踐能力的培養中,得到了普遍的認同與推廣。因此,我們不可能完全照搬美國的模式,而是需要進行整合與分流,借鑒其有效的機制,注入中國元素,使其作為一種實用型的教育實踐模式,在中國的法學院茁壯成長。

(三)質量保障中的嚴格指導與團隊協作

長期以來,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并非完全不注重實踐能力的養成,問題的癥結在于,通過目前的培養模式,學生的實踐能力并沒有得到有效的提升,學生依舊不會處理相關的法律事務,法學研究生教育的質量與培養目標仍然有一定的距離。學生參與法律實踐的興趣似乎不是很高,缺乏必要監管與指導的學生實踐,大都流于形式,最終的結果全部凝結在一本“實習日志”中,所謂的考核也都大多依據鑒定表中的評語。對于整個實習過程的監管相對缺失。

美國的法律實踐活動,基本上都有指導老師,既有學校的教師,也有律師、法官和檢察官,但這些指導教師絕非名義上的,而是具體的實踐指導教師,負責具體的學生指導工作,經常與學生共同參與某一案件的審理與辯護工作,指導學生進行法律文書的寫作。我國法學研究生的實踐過程除有部分指導教師外,大都沒有指導教師的輔導,主要依靠實習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學徒式”的模式進行輔導,有點類似 18 世紀以前美國法學教育的培養模式。名義上的輔導老師,或是對學生的實習情況進行簡單的詢問,或是以抽查的方式蜻蜓點水似地對學生的實習工作進行督導。

此外,當今社會越來越需要團隊的協作精神,法學研究生的實踐也需要在團隊協作中提升自身的實踐能力與技巧,養成良好的團隊協作意識。美國法學院的學生,基本上是在一個一個團隊的精誠合作下完成每個實習項目的, 不同的成員擔當不同的角色,體驗不同的實踐崗位。團隊的榮譽高于一切,學校對其考核也是基于對整個團隊的考核。因此,將學生進行不同分組,組成相應的團隊,并指派相應的指導老師,圍繞具體的法律事務、人際關系處理、法律寫作能力與口頭辯論的技巧等進行實務性的指導,既可以節約資源,也能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當然,這些指導教師可以是實務部門的工作人員,且必須落實到某個具體的人,而非名義上的。

(四)人文關懷中的公益性體現

美國法學教育中,學生的許多實踐都具有公益性,是無償的援助,涵蓋的領域也比較寬泛,體現了人文關懷的特點。美國著名的街道法律診所,就是通過深入社區傳授法律知識,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而我們國家法學研究生教育的實踐活動,往往對這一領域并不是十分重視,所謂的實踐基地建設,主要集中在律師事務所、法院與檢察院。但這些部門出于種種原因,接受實習生的積極性也不是很高,學生的實習表現與其日后是否在這些工作部門任職,沒有任何的實質性的聯系,所以,實習部門與學生之間并沒有有效的紐帶銜接。

就我國的國情而言,恰恰有大量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生活在社會的基層,需要社會的關注,為他們在這樣一個法制社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對于經過四年系統學習的法學研究生來說,這樣的法律援助應該是能勝任的。他們完全可以為社區法律普及、農民工維權、服刑人員犯罪矯正等等一系列社會公益性活動提供法律幫助,體現人文關懷的價值。

實際上,從事這種公益性質的法律實踐活動,能夠加深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與運用,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觀與良好的職業操守。在這些細小入微的工作中,學生能夠掌握現實的工作方法與技巧,學會與人交往,了解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完整的社會人。通過對他人的幫助,學生自我價值得以提升,積極性被充分調動,這些社會實踐活動往往成為學生“難以忘懷”的經歷。

(五)職業規劃中的自主意識與自我價值提升

在美國,“最好的工作,給最好的人”,具有豐富實踐經驗與實際操作能力的學生,往往會得到最好的職位。因此,美國學生自主創辦的法律援助組織與“法律評論”期刊,都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學生參加實踐的自主意識較強。而我們國家,法學研究生參加實踐活動,雖然有修滿“學分”的制度保障,但學生往往是被動的,是被學校強制的。特別是面對激烈的就業壓力,一些學生認為司法考試重于一切,花費大量的精力與時間復習考試,對于實習則存在應付心里。美國法學院的學生也會在第三學年的春季花費大量的時間準備律師資格考試,但應聘工作時,用人單位看重的不僅僅是資格證書,而是學生的職業能力與他們所參加過的具體的法律實踐培訓。這與我國“嚴進寬出”的教育體制,以及國家機關部門沒有淘汰機制“終身聘用”模式等不無關系,可能需要整個教育與社會體制的改革與完善,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

但作為一種未來的職業規劃,只有具備這樣的執業能力才能在社會發展中謀得一席之地。因此,我們需要幫助學生樹立基于未來職業規劃的理念,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與職業規劃教育,增強參加實踐的自主意識,使學生明白這樣一種實踐經驗作為人生的寶貴財富是服務于未來的,具有超前意識,隨著社會改革的深入,必將成為我國高校學生未來職業的應然選擇。

作為一種更為現實的操作,我們可以借鑒美國法學院的一些經驗,實行彈性化的實踐制度,如德雷克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實踐是學生入學的第一年。如果我們將我國法學研究生的實習學年相應地也移至第一學年,學生就有時間備戰日后的司法考試,對于實習的積極性也就能相對提高。同時,應積極鼓勵學生的自發活動,鼓勵他們創辦學生自己的法律診所、法律援助組織或者法律期刊等等,將這種實踐形成學院傳統,并在每一學年得以延續。通過自主性的實踐活動,使學生的自我價值得以提升。

(六)多樣化走向中的虛擬化與國際化

即使在美國,其法學教育的實踐模式也跟隨著社會發展的腳步呈現多面的發展,一些新興的輔助教學方法被廣泛應用。尤其是在美國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和巴爾的摩市的馬里蘭大學 (University of Maryland)法學院等一些新興大學,適應數字化的發展,以及出于節約運營成本的考慮,網絡模擬教學越來越受到追捧。學生可以通過虛擬法學院的學習,在完成必要的課程學習的同時,通過重復模擬訓練,鞏固相應的技能與技巧。

此外,通過國際化的合作培養,發展國際的或者跨國的實踐機會、創造涉及國際法律組織或者非政府組織的實踐環境、開設使學生有機會參與國外實踐的校外實習和項目、建立與國外正在出現的項目的合作和交換關系等方式,①許洪臣、張琨: “美國法學教育發展概況” ,載《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 4 期,第 97 頁。培養國際法律人才, 已經成為美國法學教育發展的方向之一。

這些新興的實踐模式,對于我們這些后發國家來說,更具有現實基礎,便于操作。利用相關的網絡技術與軟件,我們可以運用有限的資源,通過信息化的手段,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開發虛擬化的模擬訓練軟件,借助網絡技術,在人機互動模式下,幫助學生開展多樣化的模擬訓練,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作用。

作為一種趨勢,國際化的走向日益成為各國法學教育發展的方向之一。 我國法學教育在博士研究生層次正在實踐著這一模式,但主要集中在學術層次。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特別是實踐的合作培養較少,仍然需要繼續沿著國際化的方向發展,積極創造有利于國際合作培養的機會,培養國際高級法律人才。

展望未來,適合我國國情、多樣化的研究生實踐模式,必將成為我國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應然選擇。

 

教育法學論文選題方向怎么選?

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熱點問題:關注當前教育領域的熱點話題,如教育公平、教育質量提升等。

法律法規:研究與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

權益保障:探討學生、教師的權益保護問題。

教育管理:分析教育管理中的法律問題和對策。

司法實踐:結合具體案例,研究教育法在司法實踐中的應用。

比較研究:對比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教育法學。

政策解讀:深入解讀教育政策中的法律內涵。

在線教育:探討在線教育的法律規制。

特殊群體教育:關注殘疾學生、貧困學生等特殊群體的教育法學問題。

教育侵權:研究教育過程中的侵權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教育法學論文題目50例

1. 教育法學的基本理論與實踐研究

2. 教育法與教育政策的關系探討

3. 我國教育法學的發展現狀與趨勢分析

4. 教育公平與法律保障機制研究

5. 教育法學在教育改革中的應用

6. 學校管理中的法律問題及對策研究

7. 教師權益的法律保護研究

8. 學生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規制

9. 教育行政執法問題及改進策略

10. 教育法律責任的認定與追究

11. 民辦教育的法律規制與發展

12. 學前教育法律問題研究

13. 基礎教育階段的法律保障

14. 高等教育法治建設研究

15. 職業教育法律制度的完善

16. 繼續教育的法律支持與規范

17. 特殊教育法律保障體系構建

18. 教育投入與法律保障的關系

19. 教育法學的國際比較研究

20. 教育法律糾紛的解決機制

21. 校園安全的法律保障研究

22. 教育督導的法律地位與作用

23. 教育評估中的法律問題

24. 教育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25. 法律視角下的教育質量保障

26. 教育法學的學科建設與發展

27. 農村教育的法律支持與政策導向

28. 教育產權的法律界定與保護

29. 教育捐贈的法律規制與激勵機制

30. 在線教育的法律風險與防范

31. 教育法律救濟制度的完善

32. 教師職業道德與法律約束

33. 學生心理健康與法律保護

34. 教育懲戒的法律邊界與尺度

35. 教育合同的法律性質與效力

36. 教育行政復議制度的實施與完善

37. 教育法學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

38. 學校章程的法律地位與制定

39. 教育立法的科學化與民主化

40. 教育法學的研究方法與創新

41. 中外教育法學比較研究

42. 教育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43. 教育法律監督的理論與實踐

44. 教育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

45. 教育法學與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

46. 教育法律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47. 教育法學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48. 教育行政許可的法律問題

49. 教育法律服務的需求與供給

50. 新時代教育法學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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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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